大诉累。对此,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2014年2月24日发布的《审判委员会会议纪要》认为:在债权债务案件诉讼过程中,当事人自愿在达成以物抵债协议,并要求 ,违反合法性原则,人民法院应不予确认。 参考文献 [1] 杨立新:后让与担保:一个正在形成的习惯法担保物权,《中国法学》2013年第3期 [2] 谢在全 ...
//www.110.com/ziliao/article-729273.html -
了解详情
大诉累。对此,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2014年2月24日发布的《审判委员会会议纪要》认为:在债权债务案件诉讼过程中,当事人自愿在达成以物抵债协议,并要求 ,违反合法性原则,人民法院应不予确认。 参考文献 [1] 杨立新:后让与担保:一个正在形成的习惯法担保物权,《中国法学》2013年第3期 [2] 谢在全 ...
//www.110.com/ziliao/article-712364.html -
了解详情
事项? 1、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2、债权人转让 可以向受让人主张。 4、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并且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者同时到期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 ...
//www.110.com/ziliao/article-578377.html -
了解详情
事项? 1、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2、债权人转让 可以向受让人主张。 4、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并且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者同时到期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 ...
//www.110.com/ziliao/article-578374.html -
了解详情
相互抵销;又称为冲抵,是二人互负债务时,各以债权充当债务之清偿,而使其债务与对方的债务在对等额内相互消灭。抵销分为法定抵和约定抵销两种 接除通知的这一方,如果有异议,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 2、对于双方协商解除合同的,要签订解除协议,并把结算清楚。为什么要签解除协议?因为你不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81796.html -
了解详情
第一种是传统的企业存续型重整;第二种是事业即营业让与型重整;第三种是在部分国家与地区存在的清算型重整。清算式重整,即以清偿债务为目的,在重整 的法理基础在于,其在法律性质上是重整程序,仍然适用重整的法律规定,产生重整的法律效力与效果,仅仅是债权调整幅度较大,如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可予以执行。 清算式 ...
//www.110.com/ziliao/article-726356.html -
了解详情
,虽然协议名为房屋买卖协议,但实际为以物抵债协议,既然刑事判决已经否定以物抵债协议的效力,当事人只能通过审判监督程序救济。如果朱某不申请法院再审,则只能作为 故本案应当裁定驳回起诉。 第三种意见认为,以物抵债协议效力被刑事判决否定,朱某可以依据原来的债权债务关系提起民事诉讼。 【评析】 笔者赞同第三种 ...
//www.110.com/ziliao/article-719888.html -
了解详情
而具有效力,固然保护了债权人的利益,但是,其损害了商品交换的效率价值,不利于市场经济的发展 . 二、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达成协议债权人和债务人达成协议让第三 向债权人主动提出就债务进行清偿。孙森焱教授认为从利益衡量上来看, 承担人与债权人之间订立并存债务承担(债务加入)契约时,对于债务人有利,自无须得其 ...
//www.110.com/ziliao/article-580886.html -
了解详情
;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 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 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并且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者同时到期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42463.html -
了解详情
债权人只有一个,债务人则为多个,一个债权人对多个债务人有多个请求权;请求权聚合中债权人为多个,债务人则为一个,数个债权人对同一人享有多个请求权。⑵请求权的 行为发生竞合而产生的不真正连带债务。最典型的是保险人与侵犯被保险人权利的第三人之间的不真正连带债务。 三、不真正连带债务的效力 不真正连带债务的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06120.html -
了解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