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押是一种新的担保方式,与抵押的区别在于:抵押不转移抵押物的占有,而动产质押转移质物的占有;抵押中没有权利抵押,即权利不能作为抵押物,权利质押中权利是作为质押物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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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是一种新的担保方式,与抵押的区别在于:抵押不转移抵押物的占有,而动产质押转移质物的占有;抵押中没有权利抵押,即权利不能作为抵押物,权利质押中权利是作为质押物的。...
//www.110.com/ziliao/article-18357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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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典权与典当的区别在于:首先,二者性质不同。典权属于用益物权,而典当属于担保 收益。 典当与抵押的区别在于标的物不同。典当的标的物只能为动产,而抵押的标的物可以为动产,也可以为不动产。 典当的本质应当为一种特殊类型的质押,质押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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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不动产,出质人应当具有所有权或者依法享有处分权才能出质。否则,不发生质权设定的效力。担保法司法解释第84条关于出质人以其不具有所有权但合法占有的动产出 无效。 3、担保法第37条规定的不得用于抵押的财产,该财产不能用于质押。抵押与质押,除了在是否转移占有和公示方式上存有根本的区别之外,在其他方面并无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13220.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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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质押、留置担保的目的,都只在于确保债权人一方的利益,对债务人不提供任何保障。而定金担保对合同双方当事人均提供履行保障。 2、法律效果的区别 2.2.1 不具有优先受偿性; 2.2.2定金产生的权利也是债权,同样不具有优先受偿性; 2.2.3抵押、留置、质押取得的是担保物权,对担保物及其变现所得 ...
//www.110.com/ziliao/article-78049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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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质押、留置担保的目的,都只在于确保债权人一方的利益,对债务人不提供任何保障。而定金担保对合同双方当事人均提供履行保障。 2、法律效果的区别 2.2.1 不具有优先受偿性; 2.2.2定金产生的权利也是债权,同样不具有优先受偿性; 2.2.3抵押、留置、质押取得的是担保物权,对担保物及其变现所得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04540.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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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间存在诸多相同之处,但也有相当的区别。 在主债权转移的情况下,抵押、质押、留置等担保债权也应随之转移,其理由与保证债权随主债权移转相同。而在 模式。一种模式是,不区分担保物为债务人提供还是由第三人提供,凡是未经担保人同意的主债务转移,担保人均一律不再承担担保责任。例如,《德国民法典》第418条第l款 ...
//www.110.com/ziliao/article-58606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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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害行为,债权人可得行使撤销权。放弃到期债权与放弃未到期债权,在构成诈害行为的认定标准上并无实质区别;《合同法》强调放弃到期债权,对诈害行为的 仅在次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务人(亦即次债务关系中的债权人)可以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如设定抵押、质押的情形),或者保证人代为清偿或承担赔偿责任,以确保债务人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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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在开展信贷业务过程中,需要严格审查借款人的资信,实行担保,以保障贷款的按期回收。 担保的形式分为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金融机构在开展信贷业务过程中,越来越感到以物权抵押的形式作担保对贷款的风险相对小一些。物权的抵押又分为两类,即动产的抵押与不动产的抵押。在金融机构开展抵押贷款的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5005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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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文所列举之我国台湾学者,实际上亦采此观点。 三、买卖与承揽的区别 商品房预售交易之特征,与买卖和承揽均相近,其究为买卖或承揽,涉及到不同的法律 得向银行贷款。而一般银行贷款须由贷款人提供担保。倘开发商将预开发之楼盘设定抵押,则在开发商未按约定清偿贷款时,银行得依担保法之规定实行抵押权。抵押权属物权 ...
//www.110.com/ziliao/article-760298.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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