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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本条第(一)、(二)、(三)项执行;高层建筑山墙面不得开窗(透气高窗除外)、挑阳台。九、第二十条修改为:非住宅高层建筑之间的开窗面间距,南北向平行布置,间距 一面临空且高度大于等于2?2米,即从临空面开始计算第一层至建筑物顶层。层高小于2?2米的结构(设备)转换层、吊脚架空层、高度大于4?2米小于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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