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申请从基金支付。 (4)凡在一九八七年破产欠薪保障(修订)条例生效之前因终止雇佣契约而引起之代替通知书之工资,不得申请从基金支付。 第十六条 (1)除 有关之雇主或该雇主之任何佣仆、代理人或雇员,要求其出席及答复处长所提之问题。 (2)凡由处长根据本条加以任何规定而发之通知书,必须述明被通知人执行 ...
//www.110.com/fagui/law_16474.html-
了解详情
) (3)凡属1985年4月1日前提供服务所应得的工资,不得申请从基金拨付。 (4)凡因《1987年破产欠薪保障(修订)条例》(1987年第48号)生效日期前已终止 受雇人、代理人或雇员发出书面通知,要求他到处长席前及回答处长所提的问题。 (2)处长就根据本条所定出的要求而送达的通知书,须述明被通知人 ...
//www.110.com/fagui/law_13860.html-
了解详情
条 (由1997年第135号第13条废除) 版本日期: 31/10/1997 宪报编号: 101 of 1997 第14条 受集体协议保障的权利 版本日期: 30/06/1997 注意 : 这是过去版本,最新情况见现行版本。 任何雇员,在与其雇主有关的情况 ...
//www.110.com/fagui/law_12035.html-
了解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