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苏联民事诉讼理 论的解释。辩论原则在我国民事诉讼理论中的地位是显赫和重要的,民事诉讼中辩论原则,是宪法赋予 公民的民主权利在民事诉讼中的具体体现。辩论原则 使约束性辩论 原则不能贯彻,并且与法院在民事诉讼中审查核实证据的基本作用相冲突,最终使举证责任制度的运 行或理论的整合存在障碍和缺陷(在立法中,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5537.html -
了解详情
责任在民事诉讼中的重要性, 德国、日本的一些学者把证明责任比作人体的脊梁。 2 对于证明责任制度, 我国现在有三种称谓。在法律和原来的司法解释中称为举证责任, 的缺失或不明确。参见张卫平:《论民事诉讼的契约化---完善民事诉讼法的基本作业》, 载《中国法学》2004年第3期。 18 关于第三人撤销之诉 ...
//www.110.com/ziliao/article-822405.html -
了解详情
责任在民事诉讼中的重要性, 德国、日本的一些学者把证明责任比作人体的脊梁。 2 对于证明责任制度, 我国现在有三种称谓。在法律和原来的司法解释中称为举证责任, 的缺失或不明确。参见张卫平:《论民事诉讼的契约化---完善民事诉讼法的基本作业》, 载《中国法学》2004年第3期。 18 关于第三人撤销之诉 ...
//www.110.com/ziliao/article-783887.html -
了解详情
责任在民事诉讼中的重要性, 德国、日本的一些学者把证明责任比作人体的脊梁。 2 对于证明责任制度, 我国现在有三种称谓。在法律和原来的司法解释中称为举证责任, 的缺失或不明确。参见张卫平:《论民事诉讼的契约化---完善民事诉讼法的基本作业》, 载《中国法学》2004年第3期。 18 关于第三人撤销之诉 ...
//www.110.com/ziliao/article-769608.html -
了解详情
责任在民事诉讼中的重要性, 德国、日本的一些学者把证明责任比作人体的脊梁。 2 对于证明责任制度, 我国现在有三种称谓。在法律和原来的司法解释中称为举证责任, 的缺失或不明确。参见张卫平:《论民事诉讼的契约化---完善民事诉讼法的基本作业》, 载《中国法学》2004年第3期。 18 关于第三人撤销之诉 ...
//www.110.com/ziliao/article-757143.html -
了解详情
责任在民事诉讼中的重要性, 德国、日本的一些学者把证明责任比作人体的脊梁。 2 对于证明责任制度, 我国现在有三种称谓。在法律和原来的司法解释中称为“举证责任 的缺失或不明确。参见张卫平:《论民事诉讼的契约化---完善民事诉讼法的基本作业》, 载《中国法学》2004年第3期。 18 关于第三人撤销之诉 ...
//www.110.com/ziliao/article-738953.html -
了解详情
,承办人亲自调查取证,并不因当事人没有提供证据而适用举证责任分配规则判其败诉;不严格执行举证时限,对逾期提交的证据酌情决定是否证据失权;根据需要确定证据交换 理论与司法模式》,华夏出版社2006年版,第11页。 [31]刘荣军:《论民事诉讼的目的》,载《政法论坛》1997年第5期。 [32]江伟:《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55209.html -
了解详情
,法律不是证明对象,当事人对之也不负举证责任,但当事人为了提请法官注意,在陈述中也可表达自己对适用法律的意见,以供法官参考。如美国 瑞兴图书股份有限公司, 1997: 33. [38] 毕玉谦.试论民事诉讼中的经验法则[J].中国法学, 2000, (6):111;类似主张的,还有如:对于这些专门知识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52054.html -
了解详情
此限,而有关具体规则或特殊规则交给民事实体法规定。 对待证事实的证明应由谁来承担,才是正当的呢?民事诉讼中,举证责任既不一律固定于原告,也不一律固定 举证责任承担的,当事人有权以此为由提起上诉或再审。 [1] 王亚新.论民事经济审判方式的改革[J].中国社会科学,1994(1). [2] 三月章.日本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39494.html -
了解详情
此限,而有关具体规则或特殊规则交给民事实体法规定。 对待证事实的证明应由谁来承担,才是正当的呢?民事诉讼中,举证责任既不一律固定于原告,也不一律固定 举证责任承担的,当事人有权以此为由提起上诉或再审。 [1] 王亚新.论民事经济审判方式的改革[J].中国社会科学,1994(1). [2] 三月章.日本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39489.html -
了解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