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值层面指出了犯罪对他人的侵害性,但是,损害他人的行为不但范围广泛,而且对于什么是损害更是缺乏客观判断的标准。正如赫尔希指出,损害原则的核心是损失, 人身自由或者或生命健康法益,利用他们乞讨的行为本可定非法拘禁罪、故意伤害罪或者故意杀人罪,可见,本罪中的组织残疾人或儿童乞讨属于并未侵犯上述法益,本罪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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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值层面指出了犯罪对他人的侵害性,但是,损害他人的行为不但范围广泛,而且对于什么是损害更是缺乏客观判断的标准。正如赫尔希指出,损害原则的核心是损失, 人身自由或者或生命健康法益,利用他们乞讨的行为本可定非法拘禁罪、故意伤害罪或者故意杀人罪,可见,本罪中的组织残疾人或儿童乞讨属于并未侵犯上述法益,本罪也 ...
//www.110.com/ziliao/article-30791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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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行为是酷刑行为还是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行为的标准。但是,达到什么程度方为剧烈呢?由于对受害者肉体或精神上的疼痛或痛苦是否剧烈进行判断时主观性 ,应如何理解,学者们提出了不同的观点: 第一种观点认为,刑讯逼供致人伤残或者死亡,以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定罪,不是没有条件的,即必须符合故意杀人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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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是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4]P593刑法修订后学者们对遗弃罪又是什么观点呢?犯罪客体,是公民在家庭中接受扶养的权利。犯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对于 ,若行为人对于他人的死伤存在希望的直接故意或者容认的间接故意时,以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追究先行行为人的刑事责任是合理的,但如果行为人对他人的伤亡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56410.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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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可分为暴力保护和保护伞保护两小类,前者出现频率高的罪名依次是故意伤害罪、非法拘禁罪、故意杀人罪、寻衅滋事罪及各种涉枪犯罪,后者出现频率高的罪名是行贿罪。 综合以上各涉黑组织,它们在非法控制特征上有如下两个突出特点:一是暴力的共同性,即无论什么层级的涉黑性质组织,都无一例外地以暴力(软暴力)为其发展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4829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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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标志,认为危险状态排除说较为合理。特定暴力侵害开始预示着防卫人骤然进入危险状态,什么时候危险得到排除,也就表明严重危及状态的结束,自然也就宣示特定暴力侵害的结束 得出的结论,这种逻辑上的简单等同有其不合理之处。 其一,如果行凶是故意伤害罪,是立法者想要特殊强调的罪名,那么为什么要舍简就繁,不直接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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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限制,是典型的行为犯。而在我国非法行医罪却是典型的情节犯。虽然我国许多刑法学方面的著作在关于什么是情节严重的解释时总是会列举诸种情形,但所列举 应加以认真考察与区别的。其次,本罪的结果加重犯仍是非法行医罪,侵害的是国家的卫生管理秩序,而故意伤害罪与故意杀人罪侵害的则是人们的身体健康与生命权利,从立法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23110.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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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的是显著轻微的暴力、威胁方法,如仅仅是一般的拉扯行为,未造成伤害后果的,不应按犯罪论处。无论什么案件都是要看情节的真实情况按现实与理论结合来执行 人员造成人身伤害,因此妨害公务罪容易与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发生牵连。对于牵连犯应按择一重罪处断,即如果造成的人身伤害仅仅是轻伤,则按妨害公务罪定罪处罚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8062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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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侵害行为时和被害人所处的主、客观要件环境问题。换言之,行为人和被害人在什么环境下就可能导致该行为人实施随意殴打该被害人。这就是行为人和被害人角色位置置换 伤害和杀人来定罪论处,寻衅滋事罪法定刑上限为五年,而故意伤害罪的和故意杀人罪法定最高刑均为死刑,这样一来前者显然是无法包容后者。作为牵连犯罪理论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6686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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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聚众斗殴的一种量刑情节,应当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处刑。在司法实践中,对什么是械,以及如何认定持械存在争议。笔者认为,所谓械就是工具、武器,是实施斗殴 分开定罪,则首要分子不仅要对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承担刑事责任,还要对聚众斗殴罪承担责任,实行数罪并罚,这与刑法基本理论是不相符的。而且,聚众斗殴人数多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4400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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