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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诉权的无限期使用,二在迫使犯罪人在国家司法力量所不及时,也能被迫收敛不再犯罪(间接实现刑法的威慑目的)。取消追诉时效制度,其结果会使犯罪分子一不做二不休,多 问题。与旧刑法的该条相比,这里多了一个国有之定语。这即是说,不剥夺担任私营、外资企事业单位领导职务之权利。但是否剥夺担任中外合资或合作企业(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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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既没有谋取私利,也没有以个人名义将公款供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使用,对这种行为一概不处罚,不利于惩治犯罪。[3] 二、解释的矛盾与司法的混乱 1、何 个问题,载《人民检察》2002年第2期。 [3]孙谦主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研究》,法律出版社1998年版,第135页。 [4]谢伟、杨利敏:私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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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杂,尤其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及金融系统,经济交往频繁,且渠道多、范围广。贪污犯罪分子往往采取各种手段,通过各种渠道,利用各种关系,大肆进行贪污犯罪。 第四 刑法争议问题研究》,河南人民出版社。 2、钱大群、孙国祥主编:《职务犯罪研究》,南京大学出版社1996年第一版,。 3、江泽民2002年11月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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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罪”,没有改成“破坏社会主义政治秩序罪”,则平常人们认为最不具政治性的经济犯罪实在没有必要加以“破坏社会主义……秩序”之评定。前文我曾引小平同志“计划和市场不 与旧刑法的该条相比,这里多了一个“国有”之定语。这即是说,不剥夺担任私营、外资企事业单位领导职务之权利。但是否剥夺担任中外合资或合作企业( ...
//www.110.com/ziliao/article-5692.html -了解详情
侵吞上述公司、企业的财物,仍属于侵犯公共财杉的所有权。本罪的犯罪对象是公共财物或非国有单位财物,其中,当然的国家工作人员而为的贪污罪的对象,是公共财物 的财物,是指非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所有的财物。深圳法律顾问律师深圳法律顾问律师电话(二)客观要件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之便,侵吞、窃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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