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偿序位,这一似乎已有定论的问题,重新受到学者们的关注。这也是本文的讨论内容。一、船舶留置权的概念谈到船舶留置权的概念,无非就是指其内涵与外延。 留置权,以妨碍或者排除在标的物上已存的抵押权。因此,应对留置权的对抗效力加以限制,依照物权法草案建议稿的规定,以善意取得的留置权为限。此外,因船舶为动产且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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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行为人有效。这一原则进一步演化,成为现今的善意取得制度。 善意取得是物权法上的制度,并非债权法的制度。然而,善意取得的基础是交易活动,而交易原本就是债权 从权利人为独立个人的,依其取得的抗辩权而得对抗债权人的履行从债务的请求,债权人的此种请求为无理由。从权利为抵押的,债权人丧失抵押权,已经占有抵押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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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没有登记的转让或别的文件与后来的购买者发生冲突时,只要后来的购买者,包括债权人或抵押权人,是诚实的和支付了价款的,而且没有被告知该财产已经被转让或抵押过 ,二者并不是此消彼长的问题,而是互为表里的问题。善意取得制度以物权公示之公信力为逻辑前提,49也即是说,公示公信原则是不动产善意取得的理论依据,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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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航空器法》第16条《海商法》第12条都是指未经登记的抵押合同不生履行效力,抵押权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而不是指抵押合同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 ,但仍然存在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的问题。 我国合同法及民法通则对此未设有特别规定,因此本文认为在此情形下,善意第三人如符合善意取得的规定的,应当可以依善意取得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3676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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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存在与否,即其客观性,并非是一个逻辑上能否成立的问题,而是一个纯粹的立法政策的选择问题。也就是说从法律逻辑的角度出发去分析,你把它解释为独立的法律 物的所有权(他有可能不符合善意取得的其他要件),这样一来物权行为理论保护交易安全,降低交易成本和提高交易效率的目的就根本无法实现。再让物权行为独立存在也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3299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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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面:内在无因性和外在无因性。内在无因性,或称内容上的无因性,是考察物权行为是否需要一个原因性的目的的问题。物权行为作为处分行为,在德国法学家看来,它 变动不需要登记,因而会产生事实上的所有人和登记名义人不一致。第四,登记局的错误,如误将抵押权注销。[2] 不动产物权善意取得制度在于保护交易安全,因而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3240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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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将来的物权法肯定会对此作出规定。(2)动产善意取得以善意受让占有为要件,受让人恶意受让占有动产的,不生善意取得的效果。(3)占有人对于回复请求人的权利义务 该第三人不继受其瑕疵。[20](5)质权、无须登记的抵押权、附条件买卖等,未经登记的,虽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但可对抗恶意第三人。(6)为保护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345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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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合同法,仅解决无权处分合同有效无效的判断问题,善意取得制度,将规定在物权法,解决善意买受人的保护问题。如前所述,关于善意取得的本质,立法和学说一般都将 履行。此外,现代民事立法和判例越来越多地承认动产抵押权的善意取得,而动产抵押的设立本无须标的物的交付,这无疑从实证的角度说明了标的物交付本为善意取得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255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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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01、886、948条。)但问题在于,当事人之间处分行为的效力如何?对这一问题的回答,还要从善意取得的权利是原始取得还是继受取得谈起。若为原始取得,则 的有权处分人,可分为两种类型:一为基于所有权人的授权,取得处分权的人。主要包括经营管理权人、抵押权人、质押权人和行纪人等;二为基于法律的规定直接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1408.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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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存在与否,即其客观性,并非是一个逻辑上能否成立的问题,而是一个纯粹的立法政策的选择问题。也就是说从法律逻辑的角度出发去分析,你把它解释为独立的法律 物的所有权(他有可能不符合善意取得的其他要件),这样一来物权行为理论保护交易安全,降低交易成本和提高交易效率的目的就根本无法实现。再让物权行为独立存在也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135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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