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的罪犯是否纳人社区矫正争议大。理由是:社区矫正是非监禁自由刑的执行方式,限制的是罪犯的人身自由。而剥夺政治权利中并不包含对人身自由的限制。《 先例。1954年,政务院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改造工作条例》,用劳动改造来表述监狱的刑罚执行工作,目的是突出劳动改造的特色。但是这一表述毕竟不能反映监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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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改革减刑审批权 我国刑法第79条,刑事诉讼法第221条均规定,减刑由执行机关提出减刑意见书,报请人民法院审核裁定。{3}在司法实践中,法院被动地接受监狱 ,反而有不断扩大的趋势,适用短期自由的刑法条款呈增多趋势。从发挥监狱刑罚执行效能的角度出发,笔者认为有必要从立法上控制短期自由刑的适用,广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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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教育改造论转变[7] (P72),被执行人的主体地位,合法权益愈日益受到重视,刑罚改造的被执行人的主动性得到了更多的关注。因为,唯有被执行人内在、主观地向 经验,我们国家应当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提起权交由检察机关行使,具体而言:执行刑罚的监狱根据刑罚执行中出现的实际情况提出减刑、假释或者暂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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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得稍晚。笔者以为,在刑罚执行领域也应当充分重视对人身危险性的研究,对人身危险性不同的罪犯实行有针对性的改造,从而实现监狱的正面功能,减少 学》,群众出版社,1987年版,第180页。 【参考文献】 {1}韩轶.刑罚裁量中的人身危险性论纲[J].法律科学,2001(6):108. {2}曲新久.刑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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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而提出完善的方法.以促进减刑制度的进一步完善。 【关键词】兵团监狱;减刑制度;刑罚执行;罪犯改造 【写作年份】2009年 【正文】 根据我国现行立法及 。重大犯罪、重大案件、重大犯罪嫌疑人是指被告人或者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或者在全国或全省范围有影响的案件。 (4)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判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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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限度地矫正犯罪、预防再犯。也就是说,在我国当前以监狱为主、法院与公安为辅的刑罚执行部门的刑罚执行,其出发点与落脚点在于消除罪犯的犯罪意识,矫正罪犯 体罚、变相体罚犯罪人时有发生,且名目繁多。三是利用罪犯压制、打击罪犯。在近些年监狱管理体制改革过程中,执法工作人员的粗暴行为明显得到缓解,但利用罪犯粗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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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狱往往置罪犯合法权益于不顾,通过延长犯人的劳动时间、增大劳动强度等方式提高监狱生产的收入与利润。如此一来,罪犯通过劳动不仅无法得以改造,而且生活质量乃至身体 改革目标,以建立一整套公正、廉洁、文明、高效的新型监狱体制,从而在体制、制度上保证监狱刑罚执行功能的充分发挥。{5} 笔者认为,在实行监企分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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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有悔改表现或者立功、重大立功表现的具体事实的书面证明材料。第九条监狱刑罚执行部门收到监区或者直属分监区对罪犯提请减刑、假释的材料后,应当就 和公示程序后,将提请减刑、假释建议送人民检察院征求意见。征求意见后,监狱减刑假释评审委员会应当将提请减刑、假释建议和评审意见连同人民检察院意见,一并报请监狱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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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有悔改表现或者立功、重大立功表现的具体事实的书面证明材料。第九条监狱刑罚执行部门收到监区或者直属分监区对罪犯提请减刑、假释的材料后,应当就 和公示程序后,将提请减刑、假释建议送人民检察院征求意见。征求意见后,监狱减刑假释评审委员会应当将提请减刑、假释建议和评审意见连同人民检察院意见,一并报请监狱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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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发布2014年10月10日司法部部务会议修订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监狱提请减刑、假释工作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确有悔改表现或者立功、重大立功表现的具体事实的书面证明材料。 第九条监狱刑罚执行部门收到监区或者直属分监区对罪犯提请减刑、假释的材料后,应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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