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西方国家和日本的民事立法为蓝本的民法,其中关于他物权的立法颇具特色。继承中华民族古代和近代的立法精华,对于重新构造我国的他物权制度显然具有直接和便捷的 并保障人民生活的需要。重新构建地上权,应以现行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农村土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国家或集体山岭、荒地、草原、滩涂造林权为基础,创设统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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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也相当发达,不但国家不能收回,而且可以自由买卖。[18]这类似于当前中国农村的宅基地制度。 唐代中期以后,土地大规模私有化,宅地和其他土地没有了法律上的区别 救济不力官员的具体规定。 清代大体继承了明代的制度。顺治年间恢复了旧有的养济院体系,原未曾设立养济院的地方也予以重建,如统一台湾后不久,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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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不意味着国有土地所有权会永远受到限制。如果权利人放弃了权利,或权利人死亡时无人继承权利,那么土地所有权即回复其圆满状态。 在自动续期制度能使一个或两个 宅基地使用权。当然,在人多地少、人地关系极其紧张的城市,完全像农村那样均分宅基地根本行不通,但如果能够通过使人人拥有一套住宅从而间接实现人人享有一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9228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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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第10条,即 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国家 还被《矿产资源法》、《草原法》、《海域使用管理法》以及《物权法》所继承。然而,这并不能说明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国有土地所有权是毋庸置疑地大写真理,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0502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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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者们有不同的看法。有学者主张,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改造成为永佃权;也有学者主张,现代法中不能重建永佃权制度,但在未来立法中可以借鉴永 益物权的种类来看,地役权属于我国物权法上的新制度,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宅基地使用权在我国现行法律体系中已作规定,《物权法》对部分问题进行了具体化、修改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6446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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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调整后用作经济适用房,或办理规划变更手续;对不符合规划部分的,要拆除重建或进行罚款等其他相应处罚;违反规划,情节严重的,停止建设、限期拆除或恢复 居民的,因行为违反国家法律禁止性规定,买卖行为无效。三是农村居民与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以外居民出资在其宅基地上联合开发建房的,联合建房人不能成为房屋共有人, ...
//www.110.com/ziliao/article-31576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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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调整后用作经济适用房,或办理规划变更手续;对不符合规划部分的,要拆除重建或进行罚款等其他相应处罚;违反规划,情节严重的,停止建设、限期拆除或恢复 居民的,因行为违反国家法律禁止性规定,买卖行为无效。三是农村居民与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以外居民出资在其宅基地上联合开发建房的,联合建房人不能成为房屋共有人,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8521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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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特色,也符合中国的传统习惯,对于这种反映中国人聪明才智的传统法律制度,我们应当加以继承,不能轻言废止。 2.典权为特殊的用益物权制度,能够同时满足典权人 依据《担保法》第三十七条第(二)项之规定,宅基地的土地使用权不得抵押,宅基地使用权是农村居民因建造自有住宅对集体所有的土地占有、使用的权利,其具有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4411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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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情,掌握一些事件的根源和真象。人民法院在审理婚姻、家庭、赡养、继承、宅基地、相邻权等案件时,面对完全陌生的人、事,往往需要付出大量精力 》。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年,页299下。 [49] 霍占芳,农村人民调解工作管见。载《人民调解》1998年第10期。 [50] 国家统计局,2000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4688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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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特色,也符合中国的传统习惯,对于这种反映中国人聪明才智的传统法律制度,我们应当加以继承,不能轻言废止。 2.典权为特殊的用益物权制度,能够同时满足典权人 依据《担保法》第三十七条第(二)项之规定,宅基地的土地使用权不得抵押,宅基地使用权是农村居民因建造自有住宅对集体所有的土地占有、使用的权利,其具有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088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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