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利益。我国破产法构建了待履行合同的相关规则,但是并不完善,存在缺乏细化标准、债权人保护不力等问题,应当确立待履行合同商业判断检验标准、增加转让待履行 合同的条件 破产企业在已进入破产程序后,管理人虽认为履行合同是适当的,但此时企业自身所拥有的财产并不能使所有债权人得到对待给付。因此,有必要对管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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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建立健全的企业破产法,并完善给与其配套的担保制度和政策。另外,在研究中需要密切关注破产程序的各个流程以及担保物权的实施办法,从而保证物权保护的责任制度 ,其立法目的与担保法相似。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破产法的立法目标在债权人的标准与债务人的利益平衡以及社会利益的平衡之间取得了平衡。在此过程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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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金、特户等形式实现特定化。金钱特定化是质权人得以优先受偿的前提, 但法律并未要求以金钱方式提供担保就需特定化特定化只是担保权人 保障其他债权人利益, 因此不宜采用。 (二) 互联网租赁押金不享有破产取回权 如果共享单车企业出现经营困难而破产, 用户预付的押金能否被界定为破产债权对其利益保护至关重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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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金、特户等形式实现特定化。金钱特定化是质权人得以优先受偿的前提, 但法律并未要求以金钱方式提供担保就需特定化特定化只是担保权人 公平保障其他债权人利益, 因此不宜采用。(二) 互联网租赁押金不享有破产取回权如果共享单车企业出现经营困难而破产, 用户预付的押金能否被界定为破产债权对其利益保护至关重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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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金、特户等形式实现特定化。金钱特定化是质权人得以优先受偿的前提, 但法律并未要求以金钱方式提供担保就需特定化特定化只是担保权人 保障其他债权人利益, 因此不宜采用。 (二) 互联网租赁押金不享有破产取回权 如果共享单车企业出现经营困难而破产, 用户预付的押金能否被界定为破产债权对其利益保护至关重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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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金、特户等形式实现特定化。金钱特定化是质权人得以优先受偿的前提, 但法律并未要求以金钱方式提供担保就需特定化特定化只是担保权人 保障其他债权人利益, 因此不宜采用。 (二) 互联网租赁押金不享有破产取回权 如果共享单车企业出现经营困难而破产, 用户预付的押金能否被界定为破产债权对其利益保护至关重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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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金、特户等形式实现特定化。金钱特定化是质权人得以优先受偿的前提, 但法律并未要求以金钱方式提供担保就需特定化特定化只是担保权人 保障其他债权人利益, 因此不宜采用。 (二) 互联网租赁押金不享有破产取回权 如果共享单车企业出现经营困难而破产, 用户预付的押金能否被界定为破产债权对其利益保护至关重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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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金、特户等形式实现特定化。金钱特定化是质权人得以优先受偿的前提, 但法律并未要求以金钱方式提供担保就需特定化特定化只是担保权人 保障其他债权人利益, 因此不宜采用。 (二) 互联网租赁押金不享有破产取回权 如果共享单车企业出现经营困难而破产, 用户预付的押金能否被界定为破产债权对其利益保护至关重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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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金、特户等形式实现特定化。金钱特定化是质权人得以优先受偿的前提, 但法律并未要求以金钱方式提供担保就需特定化特定化只是担保权人 保障其他债权人利益, 因此不宜采用。 (二) 互联网租赁押金不享有破产取回权 如果共享单车企业出现经营困难而破产, 用户预付的押金能否被界定为破产债权对其利益保护至关重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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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特户等形式实现特定化。金钱特定化是质权人得以优先受偿的前提, 但法律并未要求以金钱方式提供担保就需特定化——特定化只是担保权人 保障其他债权人利益, 因此不宜采用。 (二) 互联网租赁押金不享有破产取回权 如果共享单车企业出现经营困难而破产, 用户预付的押金能否被界定为破产债权对其利益保护至关重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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