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均以各自的工资缴纳的养老保险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由于各自缴纳的数额有别,法院应对离婚时男女双方现有的保险金利益进行衡平处理。 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一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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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财产。 那么,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在婚后出租所得租金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呢? 尽管房屋租金可以作为法定孳息来看待,但是,房屋租金与存款利息相比,是由市场 管理或劳务(最高人民法院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理解与适用,奚晓明主编,26页),应经租金作为经营性收益来看待,因此产生的租金收益应当属于夫妻共同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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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由一方借钱用于购买用于结婚后共同生活居住的房屋,属于《婚姻法解释二》第23条规定“婚前借钱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的情形,该债务既然作为共同债务由夫妻双方用婚后共同财产偿还,就可以视同该房产是由夫妻共同出资购买的,离婚时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来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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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收益,除孳息(如存款利息)和自然增值(如房屋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审判实践中,对一方所有的房屋婚后出租获得的租金如何认定,观点分歧比较大。多数 的管理状况紧密相连,其获得往往需要投入更多的管理或劳务,产生的租金不能看作是法定孳息的一种,而是应当作为经营性收益看待,应而属于夫妻共同所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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