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8号判决书,判决被告王玲玲返还曾建国借款3万元及利息。 二、问题 手机短信能否作为证据使用,如果可以,其证明力又是如何呢? 三、法理论证 (一) 便是一个例子。从本案来看,审理的焦点实际上就在于原告保留下来的短信能否成为这桩债权债务纠纷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由于《电子签名法》尚未生效,并且现有的法律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6262.html -
了解详情
手机发短信给我,并出示手机短信为证。[评析]?手机短信作为证据是否有法律依据,其证明效力如何?法庭能否采信?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证据种类包括:书证 的待证事实之间的联系也是客观的,因而构成一条完整有效的证据锁链,证明了被告欠款已还的法律事实。如果进一步分析本案手机短信证据的类型,笔者认为手机短信属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1590.html -
了解详情
为维护自身权益,原告特诉至法院,请求判决:1、被告杨刚和担保人方汉清偿借款人民币635000元及利息555625元(2012年4月18日至2015年3月17日, 短信必须真实的反映案件事实、手机短信的内容未曾受到任何删改,本案被告方汉认为无法确认真实性,并认为不能证明是由其编写发送给原告的;关联性要求 ...
//www.110.com/ziliao/article-658655.html -
了解详情
履行时,除不可抗力外,应根据双方当事人的过错承担违约责任。八、手机短信能否作为证据起到证明效力?虽然对其归类为书证还是视听资料尚存争议,但是,在 (3)依据《民事诉讼法》第67条的规定,当事人可以请公证机关对手机短信予以公证。经过法定程序公证证明的法律行为、法律事实和文书,人民法院应当作 为认定事实的 ...
//www.110.com/ziliao/article-527840.html -
了解详情
比较大。民事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明确规定,通过电子邮件、网上聊天记录、微博、手机短信等形成或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信息可作为证据。所以本案中,微信聊天记录 聊天内容的对照分析,法院认为阿梅主张的第二笔借款真伪不明,依法对该借贷事实不予确认,仅确认本金10万元的借款。双方虽然协商约定了利息,但已超过国家规定的 ...
//www.110.com/ziliao/article-717448.html -
了解详情
“电子数据是指通过电子邮件、电子数据交换、网上聊天记录、博客、微博客、手机短信、电子签名、域名等形式或者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信息。”与传统证据形式相较 清,且具有相对完整性,能够反映当事人想要证明的事实。本案原告提供的微信语音通话记录清楚地表明被告对原告主张的5万多元借款未予否认,并且明确了还款的期限, ...
//www.110.com/ziliao/article-534470.html -
了解详情
存在借贷关系及借贷的内容承担举证责任,简单来说,出借人在起诉时要证明“借贷合意+交付”两个基本事实。就借贷合意而言,最新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第二条规定:“出借人向人民法院 ,电子数据是指通过电子邮件、电子数据交换、网上聊天记录、博客、微博、手机短信、电子签名、域名等形成或者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信息。微信作为 ...
//www.110.com/ziliao/article-625501.html -
了解详情
杨律师。在审理过程中,双方均表示只有案外人陈某的手机号码,陈某不配合到庭作证。一审法院多次电话和短信联系并通知案外人陈某到庭陈述案件情况,但陈某 符合常理。本案中,杨某仅提交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尚不足以证明借贷关系的存在,在其未提交充分证据证明借款事实的情形下,对其主张不予支持。综上所述,杨某的上诉请求 ...
//www.110.com/ziliao/article-643517.html -
了解详情
现有还款方式不变,改由周某甲向原来还款账号按期存入应还款项(双方可办理手机短信通知业务,以监视交扣款情况)。待还款结束后(包括正常还款和提前还款) 12月生效)。2013年2月周某甲提前偿还完剩余房产借款。该争议房产现登记在李某乙名下。 以上事实有原、被告陈述、离婚证复印件、离婚协议书复印件、还贷凭证 ...
//www.110.com/ziliao/article-541126.html -
了解详情
向被告的手机拨打电话,即使接电话的人并非被告本人,但亦足以证明原告主张债权的事实,据此应认定案涉借款诉讼时效于此时中断并应从次日起重新起算,具有事实和法律 利息从2013年6月5日起计算,故案涉借款诉讼时效应于2015年12月4日届满。根据鑫龙公司提交的手机短信显示,在该诉讼时效期间内其于2015年8 ...
//www.110.com/ziliao/article-973625.html -
了解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