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29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焦运公司委托代理人张某某、毕某某到庭参加诉讼,被告丁某某经本院传唤未到庭,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焦运公司诉称: 某某借款后未按约定归还借款属于违约行为。原告焦运公司要求被告丁某某归还借款符合合同约定及法律规定,本院予以支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条 ...
//www.110.com/panli/panli_1884148.html-
了解详情
国文所借款项用于购鱼,且是在与被告赵某某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借款,故对该笔借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本院予以认定,借款人杜国文服毒身亡,该共同债务应由赵 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610元,由被告赵某某负担。 如 ...
//www.110.com/panli/panli_305127.html-
了解详情
)与被告杨某某、被告北京今日新概念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概念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依法进行了审理,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丰台支行诉称, 于2006年3月17日作出(2006)丰民初字第x-X号民事裁定书,认为此案涉嫌经济犯罪,不属于经济纠纷案件,应由公安机关进行处理为由裁定驳回丰台支行的 ...
//www.110.com/panli/panli_296300.html-
了解详情
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蓝艺公司不服一审法院上述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其主要上诉理由是:一、一审法院故意歪曲案件事实,导致错误判决。1、一审法院在判决 理由答辩称:一、一审法院认定蓝艺公司与高某之间的借款属于夫妻一方个人不合理开支,不属于夫妻共同借款,符合客观事实,证据确实充分。二、一审法院适用我国 ...
//www.110.com/panli/panli_278792.html-
了解详情
是受益方。另外,余某某系《整治市场经济秩序》周刊主编,借款属于其职务行为。如果以余某某个人名义借款,吴某某不可能借钱给其个人。《整治市场经济秩序》周刊 ,应予维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判决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一审案件受理费一千七百一十元,由 ...
//www.110.com/panli/panli_278607.html-
了解详情
是受益方。另外,余某某系《整治市场经济秩序》周刊主编,借款属于其职务行为。如果以余某某个人名义借款,魏某某不可能借钱给其个人。《整治市场经济秩序》周刊 ,应予维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判决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一审案件受理费八百元,由国际商报社 ...
//www.110.com/panli/panli_278606.html-
了解详情
为中宇钢铁有限公司。 原审法院认为:漯河源汇区建行与仁和线材公司签订的借款合同,属于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符合我国法律规定,为有效合同。仁和线材公司在 区建行未在法定举证期限内提交其履行发放贷款义务的有效证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漯河源汇区建行应当承担举证不利的后果,中宇钢铁 ...
//www.110.com/panli/panli_270624.html-
了解详情
合伙期间帐目未能结清,合伙人唐佐元于2001年2月19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被告杨某某返还集资款3万元及经济损失。东安县人民法院于2001年3月 归还借款本息”为由提出上诉,要求二审改判。被上诉人杨某某则认为该借款属于魔芋精粉厂所借,应由合伙人共同承担偿还义务,要求二审维持原判。 经审理查明,本院 ...
//www.110.com/panli/panli_227357.html-
了解详情
资金,属于存款合同,与原告所诉的借款合同不属于同一法律关系,不构成反诉,原告此前起诉、撤诉,属于原告处分自己的诉讼权利,且原案已处理结案,被告要求原告 应予维持。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一)项之规定,判决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50元,由上诉人刘 ...
//www.110.com/panli/panli_192199.html-
了解详情
的劳动合同,由于其不能够提供证据证明双方存在聘用关系以及属于劳资纠纷的相关证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 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判决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675元,由吴某某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审判长范建军 审判员王彦 ...
//www.110.com/panli/panli_165631.html-
了解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