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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诉称,被害人的伤不是其造成的。其辩护人辩称,认定被告人构成故意伤害罪的证据不足。 经本院二审审理查明的事实和证据与一审认定的相同,且经一审法院当庭 经本院审核予以确认。关于上诉人及其辩护人的辩解意见,经查,被害人高XX陈述被伤害的部位、经过,与证人谷XX证言一致,且有法医鉴定书、现场勘验笔录、物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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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出生,系本案被害人。 长垣县人民法院审理长垣县人民检察院指控的原审被告人唐某某犯故意伤害罪、原审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赵XX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一案,于2010年7 的上诉理由是,原判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量刑重,应适用缓刑。 经二审审理查明的事实和证据与一审相同,且本案证据均经一审法院当庭举证质证,查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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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大方正律师事务所律师。 新乡市红旗区人民法院审理新乡市红旗区人民检察院指控原审被告人靳某甲犯故意伤害罪、原审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孙XX提起的附带民事诉讼一案,于 称,原判认定事实有误。其辩护人的辩护意见是被告人靳某甲不构成故意伤害罪。 二审查明的事实和证据与一审相同,且本案证据均经一审法院当庭举证质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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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其误工费、住宿费、护理费计算有误。其误工费应是x元,住宿费应是5000元,护理费应按每月400元计算。故请求二审法院依法改判刑事及民事部分。 经审理查明,原审判决认定原审被告人李某某、郝某某故意伤害及本案附带民事诉讼部分的事实、情节是清楚、正确的,有经原审庭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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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月X日出生。 台前县人民法院审理台前县人民检察院指控原审被告人杨某甲、杨某乙犯故意伤害罪一案,于二○一○年五月十八日作出(2010)台刑初字第X号 年。 上诉人(原审被告人)杨某甲上诉及其辩护人辩称,原判量刑重。 经审理,二审查明的事实及证据与一审认定的相同,本案证据经一审法院当庭举证、质证,本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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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万基律师事务所律师。 洛阳市老城区人民法院审理洛阳市老城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王某乙犯故意伤害罪、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王某甲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一案,于2010年1 上诉称,被告人王某乙的行为与职务无关,其不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经二审审理,查明的事实和证据与一审基本一致,且经一审法庭当庭举证、质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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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错在先,我的行为是正当防卫,刑事部分量刑过重;关于误工费,被害人仅提供了单位证明,证据不足,不应认定。 二审经审理查明的事实、证据与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证据相同。 本院认为,上诉人韩某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健康,致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上诉人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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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本院于二○○九年七月十日作出(2009)驻刑二终字第X号刑事裁定书,以程序违法为由发回新蔡某人民法院重新审判。新蔡某人民法院审理后于二○一○年三月 ,作案工具等物证照片及附带民事诉讼的相关证据在卷证实,被告人王某某对其故意伤害马某甲的事实亦无异议,上述证据之间能够相互印证,足以认定被告人的犯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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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费、法医照相费收据、误工证明。 根据以上事实和证据,新乡市红旗区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闫某某有期徒刑五年,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李某某各项经济 (原审被告人)闫某某上诉称:一审定性错误应定正当防卫;量刑过重。 经本院二审审理查明的事实和证据与一审相同,且本案证据经一审法院当庭举证、质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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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年X月X日出生于(略),汉族,初中文化,农民,住(略)。因涉嫌故意伤害犯罪于2009年8月6日被逮捕,现羁押于新邵县看守所。 (略)人民法院审理(略 提取了木板1块、扁担1根,铁铲、锄头各1把。 19、原审被告人周某戊对伤害周某丙、周某丁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且与其他证据相印证。 20、户籍资料证明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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