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条规定:“提单,是指用以证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和货物已经由承运人接受或者装船,以及承运人保证据以交付货物的单证……”国际上,提单被公认为具有以下 通则》第130条规定:“二人以上共同侵权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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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承担无单放货的违约损害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提单,是指用以证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和货物已经由承运人接受或者装船,以及 由达飞公司明知可能造成损失而轻率作为造成的,达飞公司依法不享有限制赔偿责任。 综上,原审法院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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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报关单货价相一某致,应予以确认。关于其他损失人民币4842元、包括办理货物认证费用人民币2310元,退单费人民币913.85元、港杂费人民币1430元,文件 所证明的本案无单放货事实。因此,被告一某否认自己承担责任之主张不予支持。提单是用以证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和货物已经由承运人接收或者装船,以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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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者是海商法及有关国际公约及国际惯例公认的免责事项。第9条任意增加了承运人责任的规定,违反了海商法和有关国际公约的原则和社会公共利益,应属无效 中国海商法第71条的规定,“提单,是指用以证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和货物已经由承运人接收或者装船,以及承运人保证据以交付货物的单证。”从中可以看出,提单只是海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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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者是海商法及有关国际公约及国际惯例公认的免责事项。第9条任意增加了承运人责任的规定,违反了海商法和有关国际公约的原则和社会公共利益,应属无效 中国海商法第71条的规定,“提单,是指用以证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和货物已经由承运人接收或者装船,以及承运人保证据以交付货物的单证。”从中可以看出,提单只是海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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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放给了案涉记名提单所载明的收货人(略).,作为承运人,其适当履行了海上货物运输合同中交付货物的责任,放货行为并无过失,亦未违反注意义务,故其 向未持有正本记名提单的记名收货人交货两个问题,根据航运惯例,提单持有人持有提单向承运人主张提货的权利只能在提单载明的目的港行使,或在提货不着的情况下向承运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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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正本提单。 在国际贸易实践中,提单是一种用于证明海上运输合同成立和货物已由承运人接管或装船,以及承运人保证凭以交货的单据。提单可以证明托运人与承运人 的行为同时构成了根本违约行为和侵权行为,被申请人必须就此向申请人承担完全的法律责任。 对从事商事交易的当事人来讲,一项基本的法律原则是,行为人至少在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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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正本提单。 在国际贸易实践中,提单是一种用于证明海上运输合同成立和货物已由承运人接管或装船,以及承运人保证凭以交货的单据。提单可以证明托运人与承运人 的行为同时构成了根本违约行为和侵权行为,被申请人必须就此向申请人承担完全的法律责任。 对从事商事交易的当事人来讲,一项基本的法律原则是,行为人至少在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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渣华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不予支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就海上货物运输向承运人要求赔偿的请求权, 》第一百一十七条的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北欧公司赔偿原告金元公司货物损失88,270.40美元及其利息(从1998年5月8日起至本判决生效之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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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运人与托运人之间订立的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证明,是承运人接收货物的依据,是承运人据以交付货物的保证。提单是调整海上货物运输合同托运人、承运人和收货人三者之间 的同期流动资金贷款利率计付)。 四、天津德林公司对上述第三项判决承担连带责任。 五、华北公司返还安徽公司被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提存并处理的(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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