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份、欠条二份,拟证明阎某是以孤老身某入住敬老院,并没有与原告形成继子女关系,原告阎某也没有承担相应赡养义务; 14、证明五份、说明一份 证据不足以证明阎某与阎某形成收养关系。原告辩称,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意见相关规定,亲友、群众公认,或有关组织证明确认以养父某与养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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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不能支持一审判决中关于支付抚养费和房产归张某某所有内容。法庭应根据张某某已获得房产实际,综合考虑上诉人所承担赡养(抚养)义务,酌情确定抚养费 自己主张。原审法院根据本案实际情况依法对双方同居期间房产和子女抚养问题一并处理并无不当,但应明确抚养费给付期限至王某凡年龄满18周岁为止,且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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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事故次要责任。因陈玉温系被告刘某丁雇佣司机,最高某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解释》第九条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 鲁某怀岳母,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子女父母有法定赡养义务,女婿对岳父母无法定赡养义务,且张某某有亲生女儿,在鲁某怀去世仍有其它生活来源,因此原告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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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己与四被告及其姐妹均系赵某莲子女,他们对其母赵某莲均有法律规定赡养义务。有关其母赵某莲赡养问题,赵某莲生前已提起诉讼,其诉请已经 故其请求不予支持。二原告要求四被告偿付多承担丧葬费合理部分予以支持。关于四被告辩称原告继承了其父母所有财产而应免除自己法定义务,因遗产继承与本案不是同一个法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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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主张沈某承担连带责任。原告罗某是男到女家落户,主张赡养人是其妻张瑞父母。其妻父亲在庭审,已经去世。淮滨县公安局户籍登记,罗某共有三个女儿。 百零六条第二款、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百三十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解释》第十一条、第十七条之规定,原审判决如下:一、自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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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讷些,农活也能干,眼睛有些瞟,再没有其他问题”。可知被告业务员对被保险人身体及身残情况是清楚、明知被告同意承保并签订了保险合同。被告业务员康莹 人员具有保险利益: (一)本人; (二)配偶、子女父母; (三)前项以外与投保人有抚养、赡养或者扶养关系家庭其他成员、近亲属。 除前款规定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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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侧两间归原告所有为宜,对原告要求过多部分,不予支持。关于原告要求依法确认集体土地使用证x号土地使用权问题,不属于本案审理范围,故对原告该项 房屋应为上诉人个人财产。3、协议书并不涉及赡养事宜,与赡养法律关系无关。本案中负有对被上诉人赡养义务人是被上诉人子女,上诉人李某并不负有法定赡养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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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村民委员会证明1份,旨在证明原告张××、秦××系张兴奎父母,育有3个子女事实。 8、检验费、验尸费、律师代理费发票各1份,旨在证明五原告支出检验费 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六条、第一百三十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解释》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三款之规定,判决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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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02年2月1日在夏邑县人民政府婚姻登记处登记结婚,王某某婚前有一女,原、被告结婚未生育子女。2006年11月17日,原、被告以x元价格 变更效力,原告王某某和被告朱某某未取得该房屋完全所有权。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解释(二)》第二十一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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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照顾母亲,被告子女也给母亲送饭,每次母亲住院,被告董某乙都陪同。 被告董某丙辩称,关于遗嘱问题,母亲孙继莲不识字,故对遗嘱真实性有异议。2005 X号房屋所有权人,该房屋个人产权比例为80%,单位产权比例为20%,原、被告父母购买该房屋时,由被告董某丁出资1.5万元。2008年12月30日,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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