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网首页 法律咨询 查找律师 加入收藏
全文 标题
共找到相关结果约 5497 篇 如果以下信息不适合您您可以点击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认为,被告人宋某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健康,一人死亡,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二款的规定,构成故意伤害,提请本院依法 本院认为,被告人宋某某虽然在和丁某某殴斗过程中让苗某丙打电话报警,但当时伤害后果尚未发生,其目的是寻求公安机关帮助解决纠纷,且公安人员赶到现场时,宋某某仍 ...
//www.110.com/panli/panli_858626.html-了解详情
鉴(法医)字[2009]X号法医学尸体检验鉴定书记载,赵某庚系钝性外力严重颅脑损伤合并窒息而死亡。 6、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的身份及家庭情况证明,证明各附带民事 上诉人梁某己在与人发生争执后,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并造成被害人赵某庚死亡的严重后果,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应依法惩处。原审判决定罪准确, ...
//www.110.com/panli/panli_305268.html-了解详情
龙派出所投案,供述了自己作案的基本事实。庭审中却推翻原供述,拒不承认伤害被害人的经过。 认定以上事实,有公诉机关当庭提供的以下证据证实: 1、被告人林某某供 与人谩骂并厮打,其间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并死亡,其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之规定,已构成故意伤害,公诉机关指控其 ...
//www.110.com/panli/panli_304807.html-了解详情
本院认为,被告人陈某某伙同他人积极参与聚众斗殴,一人死亡、一人轻伤、二人轻微伤,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其行为均已构成故意伤害。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 意见,与庭审查明事实不符,不予采纳。本案中,被害人自身身体的特异体质也是其死亡的原因之一,本院在量刑时予以考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 ...
//www.110.com/panli/panli_303740.html-了解详情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尹某某故意伤害人身体,一人死亡,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之规定,构成故意伤害,诉请依法判处。 附带 呼吸停止。 6、抓获经过。 本院认为,被告人尹某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死亡,固始县人民检察院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成立,本院 ...
//www.110.com/panli/panli_300747.html-了解详情
履行完毕。 本院认为:被告人秦某某伙同他人故意殴打被害人闫某,闫某受伤医治无效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死亡)。山城区人民检察院指控的 处罚。被告人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可以酌情从轻处罚。被告人的辩护人提出被害人的死亡是由于治疗单位延误了最佳治疗时机造成的辩护意见,没有事实根据,本院不予支持 ...
//www.110.com/panli/panli_289408.html-了解详情
由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刘某乙、黎某某自行承担责任;三、被告人唐某丙犯寻衅滋事,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 宣判后,原审被告人唐某甲不服,以“原判认定事实不清, 相同。 本院认为,上诉人(原审被告人)唐某甲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上诉人(原审被告人)唐某甲上诉称“原审认定的事实 ...
//www.110.com/panli/panli_286533.html-了解详情
,证据确实、充分。被告人徐某乙、杜某某主观上具有伤害他人身体的故意,客观上实施了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其行为符合故意伤害的法定构成要件,构成故意伤害 : 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 ...
//www.110.com/panli/panli_277320.html-了解详情
结论、户口证明、抓获证明等证据。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李某己故意伤害他人身体死亡,应当以故意伤害追究其刑事责任。提请依法判处。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诉请:判令被告人赔偿陈某某、李某甲医疗费8622.5元、丧葬费x元、死亡赔偿金x元,共计x.5元。针对上述诉请,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在庭审中出示下列 ...
//www.110.com/panli/panli_273962.html-了解详情
17日,作案时已满18周岁。 本院认为,被告人罗某纠集他人故意伤害公民身体,人重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在共同故意伤害犯罪 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 ...
//www.110.com/panli/panli_273739.html-了解详情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