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网首页 法律咨询 查找律师 加入收藏
全文 标题
共找到相关结果约 2 篇 如果以下信息不适合您您可以点击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动迁利益应属于房屋权利人。原告对系争房屋的来源并无贡献。原告的户籍对动迁补偿并无意义。系争房屋拆迁时,被告黄某某、曹丙、孙某、曹某丁 层10㎡。同年7月12日核发建筑工程执照。2008年10月12日,拆迁人(甲方)上海宏汇置业有限公司与被拆迁人(乙方)曹某A(亡)、黄某某签署《上海市征用集体所有土地 ...
//wenshu.110.com/wenshu_12103.html -了解详情
路华理苑XXX号XXX室(简称系争房产)系原本市陆家巷XXX号房屋于1998年动迁所得,陆家巷XXX号房屋由原告全部出资于1975年、1998年两次翻建。 房产中被继承人沈某某的份额归原告所有,由原告按照双方约定的房价对被告作经济补偿,考虑到原告本身对系争房产就享有相当的产权份额,被告并无要求取得系争 ...
//wenshu.110.com/wenshu_12032.html -了解详情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搜索历史 清除
相关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