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网首页 法律咨询 查找律师 加入收藏
全文 标题
共找到相关结果约 6 篇 如果以下信息不适合您您可以点击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2007年12月16日再次签订《协议书》约定:北京市大兴区7号院房屋产权、所有权、使用权转让给我,都归我所有,拆迁时我一次性给予芦军、孙金朵五至十 分配,明显错误;三、请二审法院考虑本案当事人在现实中的地位、背景、家庭渊源,以及宅基地转让的背景、过程,综合考虑,作出一个公平、公正的判决。 芦军、孙金朵 ...
//wenshu.110.com/wenshu_7661.html -了解详情
因原告王景与被告黄银欢、王锦伟、王建新所签订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书》属无效合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因合同无效取得的财产 的见证书仅为原告王景产生错误认识作出购买决定的间接原因,原告王景自身没有对农村宅基地转让问题充分注意也是原因之一。故原告王景的损失应先由被告黄银欢、王锦 ...
//wenshu.110.com/wenshu_11998.html -了解详情
因原告王景与被告黄银欢、王锦伟、王建新所签订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书》属无效合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因合同无效取得的财产 的见证书仅为原告王景产生错误认识作出购买决定的间接原因,原告王景自身没有对农村宅基地转让问题充分注意也是原因之一。故原告王景的损失应先由被告黄银欢、王锦 ...
//wenshu.110.com/wenshu_10134.html -了解详情
因原告王景与被告黄银欢、王锦伟、王建新所签订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书》属无效合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因合同无效取得的财产 的见证书仅为原告王景产生错误认识作出购买决定的间接原因,原告王景自身没有对农村宅基地转让问题充分注意也是原因之一。故原告王景的损失应先由被告黄银欢、王锦 ...
//wenshu.110.com/wenshu_9836.html -了解详情
因原告王景与被告黄银欢、王锦伟、王建新所签订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书》属无效合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因合同无效取得的财产 的见证书仅为原告王景产生错误认识作出购买决定的间接原因,原告王景自身没有对农村宅基地转让问题充分注意也是原因之一。故原告王景的损失应先由被告黄银欢、王锦 ...
//wenshu.110.com/wenshu_9785.html -了解详情
合同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如下修改意见: 1.第1条“本合同性质为房宅基地出租合同”明显违反法律规定。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及有关规定,只有兴办乡镇企业和 生效日期应改变为“自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后生效”。 由上可见,订立此类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政策性、法律性强,实际履行中的一些问题都有其特殊性。因此,在 ...
//wenshu.110.com/wenshu_313.html -了解详情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搜索历史 清除
相关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