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刘志端无视国家法律,通过实施投寄恐吓信的威胁方式,敲诈勒索他人共十六万元,数额巨大,侵犯私有财产的所有权,已构成敲诈勒索罪。被告人刘志端在实施犯罪中 不予采纳。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情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刘志端犯敲诈勒索罪(未遂),判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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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要挟,强行向被害人索取人民币二万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敲诈勒索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杜某某、端木某某、王2到案后能如实供述 已在家属帮助下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并获谅解,可以酌情从轻处罚。综上,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认罪悔罪态度及退赔情况等,本院在量刑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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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为:对本案应作减轻辩护,请注意下几个方面: 首先,严格审查公安及检察机关所依据的证据,看是否存在证据不足、事实不清以及所有的证据之间的关联性 重新鉴定,如经重新鉴定,不构成轻伤,则不攻自破。如构成轻伤,则应当被抢劫吸收。 就敲诈勒索(未遂)一案,应当看其在实施犯罪时未遂的情形,是意思以外还的未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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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李道友和犯罪嫌疑人任本前(取保候审后无法找到,已中止审查起诉)在松柏路恒富市场附近的路边注射完毒品后便商量到田寮路口实施“撞车敲诈勒索”,以赚取毒资。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结伙使用胁迫、恐吓手段当场劫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在共同犯罪中,李道友从旁协助任本前恐吓被害人,是从犯,应从轻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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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吴某人民币100万元(以下币种均为人民币),并让吴某签订借款金额为110.5万元的借款协议及收条,后杨某某不断通过言语威胁、逼迫吴某还钱。2019年1月 15万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敲诈勒索罪。被告人卫某、杨某某已经着手实施犯罪,因意志以外原因而未得逞,是犯罪未遂,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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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某2、常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结伙敲诈勒索他人财物,其行为均已构成敲诈勒索罪。被告人欧某2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被告人常某某在共同 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审 判 长 王文燕 审 判 员 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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