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中按揭房屋权属之争的法理解析《婚姻法解释(三)》草稿中第十三条总体观点支持按揭房屋为个人所有的观点,但是其附加的总房款一半的要求,致使按揭房屋的 方式的变更并无异议。因此,离婚诉讼中按揭期房的归属并不容易确定。2.根据递交房屋产权登记申请的时间确定按揭期房的权属在期房按揭中出现了两个合同:商品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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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按揭房屋权属之争的法理解析 《婚姻法解释(三)》草稿中第十三条总体观点支持按揭房屋为个人所有的观点,但是其附加的总房款一半的要求,致使按揭房屋的 的变更并无异议。 因此,离婚诉讼中按揭期房的归属并不容易确定。 2.根据递交房屋产权登记申请的时间确定按揭期房的权属 在期房按揭中出现了两个合同:商品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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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形式主义原则,当事人在设立、移转、变更或消灭物权时,如在提交不动产登记申请时,或者在移转动产的占有时,肯定要有意思表示,而且正是这样的意思 。物权行为无因性理论为不当得利提供了准确的法理解释,而且保护了不当得利的适用范围。否认物权行为无因性理论就会使不当得利的理论基础模糊不清,而且将割断不当得利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3339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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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形式主义原则,当事人在设立、移转、变更或消灭物权时,如在提交不动产登记申请时,或者在移转动产的占有时,肯定要有意思表示,而且正是这样的意思 。物权行为无因性理论为不当得利提供了准确的法理解释,而且保护了不当得利的适用范围。否认物权行为无因性理论就会使不当得利的理论基础模糊不清,而且将割断不当得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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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的债权人必须在向第三取得者发出上述请求后的一周内向抵押不动产所在地法院提出拍卖申请 ,超过该期限未为申请的,增价拍卖请求即丧失效力 ;此外,在提出拍卖 流通,抵押权人亦得以免行拍卖等优点也不能否认,因此与其废止涤除制度,不如结合权利滥用的法理,规定以提供相当金额为涤除之条件 。石田和小池的观点分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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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质问题的争议,应由当事人在非讼程序之外另行提起民事诉讼,依诉讼法理予以解决。另一种观点认为,诉讼非讼二元论模式本身有其缺陷,在当事人之间关于实质事项 ,在其提出申请时即提交相关资料据以佐证,以便于法院便捷地作出非讼裁定。担保物权种类不同,相应的生效要件及实行条件亦不同。如不动产抵押权以登记为生效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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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的债权合同之外,还须有动产占有交付、不动产登记的公示形式,才能发生物权变动的效力。物权形式主义与前两种物权变动模式截然不同,它以物权独立性和无因性为 不完全相同。因此,股权善意取得只能类推适用物权法第106条的规定。二者的相同之处,在于二者的法理依据、价值取向完全相同。具体而言,二者均按照公示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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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生活多年,由于在一段时间内没有申请办理房屋过户手续而导致无法取得房屋所有权的情况。[32]这种情况的出现,显然是不公正的,清楚地反映出中国目前的不动产 从民法理论上讲,均缺乏有力的法理基础。 [33]需特别指出的是,葡萄牙《不动产登记法》第2条明确规定,葡萄牙的物权登记的对象只是法律事实,不涉及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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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法强求转让人只能向权利人实际履行。否则,既违背合同的平等性,也违背作为形成权的先买权的相对性。即便无视合同平等性的法理而限定转让人只能向权利人实际履行,但一旦不能以 目的进行价值判断。 与法定先买权有无对抗力的判断不同,正如下文所见,在德国和瑞士,若不借助不动产登记,意定先买权就无对抗力。以此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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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此中法理感兴趣者,可以参见孙宪忠:《中国物权法总论》,法律出版社2009年版,第六章第四节。 [13]即使在《物权法》已经确定将不动产登记和动产交付 ,隐藏、转移财产等行为,拒不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书的,经权利人申请,人民法院可以将该逃避民事责任的情形予以公告,并可以采取必要措施限制其高消费等 ...
//www.110.com/ziliao/article-37106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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