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知占有人与物的关系业已观念化,并纳入了法律上的因素,松弛了事实上的关联。[22]既然如此,主张善意取得制度的学者何以通过占有的观念化对物权的公示加以 ,作为信赖的基础是以间接占有为前提的。在日本民法上,根据指示交付这样的占有移转形态而承认善意取得,其思考方式亦是将间接占有作为基础而给信赖提供保护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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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债权关系和物权关系的区分使得法律体系更加明晰。 第二,在交易当事人的法律关系方面,有利于保护善意一方当事人的利益。区分原则对交易关系中善意一方当事人利益 4期。 [45]比如有学者在讨论无权处分与善意取得制度的关系时就认为,在无权处分的情况下,符合善意取得制度的适用条件时,即使权利人拒绝追认,该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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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来。对债权关系和物权关系的区分使得法律体系更加明晰。 第二,在交易当事人的法律关系方面,有利于保护善意一方当事人的利益。区分原则对交易关系中善意一方当事人利益 的效力评价进行区分,不能以善意取得的结果或其中的要素来作为判断原因行为效力的根据。 【作者简介】 钟维,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注释】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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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物权法》第21条规定之间的关系。 在不动产善意取得中,由于登记机构而造成错误登记使原所有权人的物权受到侵害的,实际上存在请求权的两个义务人,即造成错误 真正连带责任。而《物权法》是民法组成部分,不真正连带责任也是民事责任形态,那么,《物权法》规定的这一赔偿责任怎么会不是民事责任呢? 按照这样的规定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4849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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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原因的问题。[29]因此,笔者认为在非纯粹的无权处分形态下,按物权形式主义模式,采继受取得说,可以适用善意取得。 在债权形式主义模式或者债权意思主义模式下,对 与无权处分》一文指出在此情形下,无权处分人与善意受让人之间的契约虽属有效,但依债之关系的相对性,对与原所有人而言,似不足作为受让人保有物权的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7391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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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原因的问题。 [29]因此,笔者认为在非纯粹的无权处分形态下,按物权形式主义模式,采继受取得说,可以适用善意取得。 在债权形式主义模式或者债权意思主义模式下, 与无权处分”》一文指出在此情形下,无权处分人与善意受让人之间的契约虽属有效,但依债之关系的相对性,对与原所有人而言,似不足作为受让人保有物权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141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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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益关系[3],当然也不可能由物权法来调整人格利益关系,因此物权法关于物权取得的特别规定之善意取得,应当限定在适用于体现纯财产利益之不动产与动产。人格财产 ,人格权与财产权已渐入二元并重的时代。人格财产的产生和不断发展,是人格权与财产权交融的产物,是财产人格化的典型形态。 实践中,人格财产已不断地呈现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3416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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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益关系[3],当然也不可能由物权法来调整人格利益关系,因此物权法关于物权取得的特别规定之善意取得,应当限定在适用于体现纯财产利益之不动产与动产。人格财产 ,人格权与财产权已渐入二元并重的时代。人格财产的产生和不断发展,是人格权与财产权交融的产物,是财产人格化的典型形态。 实践中,人格财产已不断地呈现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98978.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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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意取得的。因为债权是一种对人的请求权,没有相应的权利外观。善意取得的基础是占有这一物权的现象形态,占有状态就表明了权利之所在,它无须另行证明 的债权取得。 (一)对票据外在物权关系的善意取得 持有人为了凭借善意取得实现证券地位,首先必须确立对票据的外在支配。善意取得的第一重结构就在于法律确立了对票据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7394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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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意取得的。因为债权是一种对人的请求权,没有相应的权利外观。善意取得的基础是占有这一物权的现象形态,“占有状态就表明了权利之所在,它无须另行证明, 的债权取得。(一)对票据外在物权关系的善意取得持有人为了凭借善意取得实现证券地位,首先必须确立对票据的外在支配。善意取得的第一重结构就在于法律确立了对票据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645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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