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想的做法就应当是创造出足以涵盖直接故意杀人和间接故意杀人这两种情形的概念来加以统一评价,而不宜对这两种情形区别对待,从而创造出两个不同的概念来 之发射、命中及被害人之死亡均为外界结果。对于他人之精神亦可能引起结果,例如伤害引起被害人之痛苦,猥亵引起他人之厌恶,均属外界结果是。[43]持狭义说者如德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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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通过被利用者的行为达到其预期的犯罪结果的利用者。间接正犯实质上是单独犯罪,主观上连单方共同犯罪的故意也不具备,二者有本质的区别。 关于片面共犯的成立范围, 犯的错误。例如,甲、乙共同计划对丙进行行凶,并进行了分工协作,甲具有杀人故意,乙抱有伤害的故意,但两人均未明言,都错误地以为是共同的意思。对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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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廓清。 (一)学说 德国学者罗克辛指出,这是行为构成模式的一种必要结论,即行为人的故意(也就是说,至少是间接故意)不仅必须指向对符合行为构成结果的造成, 集》第17卷,第259页以下,前一审级对直接满足了行为构成但是由于喝酒而无罪的被告,判处了盗窃罪和故意伤害身体罪,因为他知道,自己在酒精的作用下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6261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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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廓清。 (一)学说 德国学者罗克辛指出,这是行为构成模式的一种必要结论,即行为人的故意(也就是说,至少是间接故意)不仅必须指向对符合行为构成结果的造成, 集》第17卷,第259页以下,前一审级对直接满足了行为构成但是由于喝酒而无罪的被告,判处了盗窃罪和故意伤害身体罪,因为他知道,自己在酒精的作用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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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杜某则是以超速驾驶方式危害公共安全罪来论处的。 2.故意杀人罪和故意伤害罪的区分 被告人杜某的行为间接造成被害人冷某的死亡,关于其构成故意杀人罪 因果关系。简而言之,故意杀人罪和故意伤害致死的两个共同点就是加害人主观故意和被害人死亡结果,二者区别的关键就是加害人有伤害的故意还是杀人的故意,本案中杜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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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总之,无论是直接由本人实施还是间接实施,亦无论是针对何种部位,采取什么样的方式,只要出于故意,能造成他人的人身健康伤害,即可构成本罪。 2、损害他人 伤害致死情况下,行为人主观上存在混合罪过形式,即同时具有伤害故意和致人死亡的过失,这是区别故意伤害致死同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死同过失致人死亡的主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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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存在是成立遗弃罪(包括单纯遗弃罪和保护则责任者遗弃罪)和故意杀人罪之间的争论(是作为的杀人还是不作为的杀人,在理论上也存在争论)。[35]日本理论 依肇事逃逸罪处断。[37] 大陆有学者认为,行为人交通肇事后因逃逸致人死亡构成间接故意杀人罪须具备三个条件:(1)行为人交通肇事致他人重伤后又实施了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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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甲的行为与死亡结果构成一种中止关系,与乙的重伤构成既遂关系,实践中一般按想象竞合以故意伤害致人重伤加以处罚。这一方面当然是刑法目的使然,另一方面也 ,其实乙挨刀后未死亡而且能意识到甲的后续行为,只是无力挣扎和反抗。这种情况笔者以为应认定两种因果关系:故意杀人和盗窃,而非抢劫。 [37] 参见金岳霖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70425.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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拯救出来时(《刑法典》第35条),那么,根据法律的文字,这名行为人也是没有罪责的。 不法和罪责之间的区别,在盎格鲁法律界中还没有明确地得到划分。 死亡,这名毒品提供者虽然由于禁止提供毒品本身是应受刑事惩罚的,但是,仍然不应当由于过失的或者甚至是故意的杀人而受刑事惩罚。自从1984年以来,德国的司法解释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6047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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拯救出来时(《刑法典》第35条),那么,根据法律的文字,这名行为人也是没有罪责的。 不法和罪责之间的区别,在盎格鲁法律界中还没有明确地得到划分。 死亡,这名毒品提供者虽然由于禁止提供毒品本身是应受刑事惩罚的,但是,仍然不应当由于过失的或者甚至是故意的杀人而受刑事惩罚。自从1984年以来,德国的司法解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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