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非正义的法律,只要它通过它同立法者的权威的关系而保持着法的外貌,在这方面就是从永恒法产生的。[18]笔者认为,理解这一论述应结合其所处的 集》,中国法制出版社2001年版,第18页。 [16]沈宗灵著:《现代西方法理学》,北京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第86页。 [17][古罗马]西塞罗著,沈叔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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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三种,即惩罚、补偿(赔偿)、强制。(注:张文显主编:《法理学》,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页127-128。)沈宗灵教授明确提出法律 说,民法通则把侵权行为规定在民事责任一章中,立法者的意图是强调国家强制力的保障,加重民事责任的强制意义,但是,实际的后果却使侵权行为丧失了其他的债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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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三种,即惩罚、补偿(赔偿)、强制。(注:张文显主编:《法理学》,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页127-128.)沈宗灵教授明确提出法律 ,民法通则把侵权行为规定在民事责任一章中,立法者的意图是强调国家强制力的保障,加重民事责任的强制意义,但是,实际的后果却使侵权行为丧失了其他的债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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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以文字为载体,不可能包含不值得科处刑罚的行为,因为那对于立法者来说是荒唐的,恰恰是不利于立法者的假定。[6]可是,其一,如果形式地从字面上解释 ,也实属偶然、纯属巧合。 庞德于1908年在《哈佛法律评论》上发表过一篇题为《机械化的法理学》的论文。他说一般法学家误认法学为一个专用逻辑方法的科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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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以文字为载体,不可能包含不值得科处刑罚的行为,因为那对于立法者来说是荒唐的,恰恰是不利于立法者的假定。[6]可是,其一,如果形式地从字面上解释 ,也实属偶然、纯属巧合。 庞德于1908年在《哈佛法律评论》上发表过一篇题为《机械化的法理学》的论文。他说一般法学家误认法学为一个专用逻辑方法的科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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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法律;而边缘地带则可视为被隐去需要通过推论所发现的立法者的意图,即隐在的法律之形式。哈贝马斯很好地说明了这一 :上海世纪出版集团、上海人民出版社, 2004. [30]转引自沈宗灵.现代西方法理学[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 1992. [31][爱尔兰]J.M.凯利.西方法律思想简史[M].王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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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值的取向各有侧重,反映了立法者的追求不同。就我国刑法而言,立法者的价值取向首要的是维护社会的安全和秩序并讲求效益。所以,解决问题唯一能为 汇编》,[C],中国人口出版社,1995。[3] 刘金国、舒国滢主编,《法理学教科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第296页。[4] 参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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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法学,英国的H.L.A.哈特及J.拉兹等倡导的新分析法学。分析实证主义法学思潮缔造了纯粹意义上的法理学。这最先归功于奥斯丁与凯尔森。哈特以其特有的 也按照美的规律来建造[8]。相应地,立法者的使命就是把精神关系的内在规律表现在有意识的现行法律之中。这就是立法者不是在制造法律,不是在发明法律,而仅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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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中,法官的裁判占据了主导地位。一方面是因为立法者的工作并不是目的,立法的目的在于适用法律,在于法律的实施;而且从诠释学的眼光看,法律最终是什么是在法官的判决中 页。 [41]参见前注[29],(德)卡尔恩吉施书,第3页。 [42]刘星:奥斯丁的'法理学的范围',载(英)约翰奥斯丁:《法理学的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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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中,法官的裁判占据了主导地位。一方面是因为立法者的工作并不是目的,立法的目的在于适用法律,在于法律的实施;而且从诠释学的眼光看,法律最终是什么是在法官的判决中 1页。 [41]参见前注 [29],(德)卡尔恩吉施书,第3页。 [42]刘星:奥斯丁的法理学的范围,载(英)约翰奥斯丁:《法理学的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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