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为具有有害性这一点就可以得到一个侧面的佐证。虽然我国学者在讨论危害行为的时候一般没有对于危害行为引起危险的可能性进行分析。然而,这并不妨碍我们在理解危害 的主体要件要素和主观要件要素纳入危害行为的评价阶段如精神病人的行为显然属于犯罪主体要件的讨论范围导致了危害行为概念的负担过重。而且,这一做法在具体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76359.html -
了解详情
作用或指向任何事物,只是表明这种被作用或指向的事物不能直接说明危害行为的存在。另外,在许多具体的犯罪中,危害行为可能作用或指向数个客观事物,但有些 还是抢劫行为?它们本身是无法予以回答的,必须综合行为的其它要素分析才能认定。正因为如此,我们认为,犯罪所用之物不是客观行为的内部构成要素,对于行为人的行为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59534.html -
了解详情
设置的比较关系欠缺公正、合理。在这种情形下,危害行为的危害程度在立法当时本已全部呈现,但立法者对危害程度的认识存在偏差。刑法继后不协调的原因 所以只有同时考虑罪刑相当原则与刑罚个别化原则的需要,将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与犯罪分子的人身危险性同时作为设置法定刑罚幅度的依据和标准,才能设置出符合罪责刑相适应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59149.html -
了解详情
的权威理论,影响着刑法理论以及司法实践。针对以上的情况,笔者拟从犯罪构成事实这一概念的分析展开,对犯罪构成事实的含义、作用以及进其与定罪量刑的关系行 首先是行为。[5]而我国刑法学者认为,危害行为是犯罪构成的核心要件,其他方面的构成要件都是说明危害行为的具体性质和严重危害程度的,所以,没有危害行为也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57205.html -
了解详情
现象不是以法律规定决定其存在与否。下面就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分析一下完善过失共同犯罪立法的必要性。 1、从刑事政策需要来看 近年来,在我国经济高度发展的同时 实行行为,即只有直接参与造成危害结果的人才能成立过失共同犯罪,过失教唆和过失帮助不应当包括在过失共同犯罪共同行为的内容中。 理由大致有以下几点(1)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51198.html -
了解详情
的有机统一,两者既相互冲突,又密切联系,相辅相成,缺一不可;其二,坚持实事求是,依照法定构成犯罪的条件认定危害行为的性质,防止主观臆断,克服定罪量刑过程中的 有必要对刑法中主观主义和客观主义的问题进行分析和清理。刑法学发展的历史经验提示我们,脱离对理论层次矛盾的分析,缺乏对传统思想的反省,就不会有刑法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51185.html -
了解详情
征表,即在所有征表中哪些可以说明未成年人人身危险性增大的趋势,哪些可以说明未成年人人身危险性减少的趋势,这属于动态层面的分析。 二、未成年人人身危险性广度上的 成熟性,行为人在选择再犯时,前次违法犯罪对未成年人的心理影响较大,或者可以说正是前次危害行为的自我满足感刺激了其脆弱的神经,也导引了其不正确的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29973.html -
了解详情
正面阐明犯罪的基本特征之后,又以但书规定了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把危害行为的情节对犯罪成立的影响予以明确化。这就要求司法机关在判断某一行为 ,类型化的醉驾行为的危险性和实际产生的抽象危险状态即对法益的威胁是两个不同的范畴,前者是一个应然判断,后者是需要结合有关因素具体分析的实然认定。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28788.html -
了解详情
相同之处是:都是刑法明文规定依照后罪定罪处罚。但是,包容犯的危害行为,必然是两个以上不同的犯罪行为,可以独立构成两个罪,立法者规定包容犯的目的在于 出版社2006年版,第272页。 [9]参见吴秀云、王义树:《聚众哄抢罪的多视角分析》,载《江西公安专科学校学报》2007年第3期。 [10]高铭暄、马克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28776.html -
了解详情
相同之处是:都是刑法明文规定依照后罪定罪处罚。但是,包容犯的危害行为,必然是两个以上不同的犯罪行为,可以独立构成两个罪,立法者规定包容犯的目的在于 出版社2006年版,第272页。 [9]参见吴秀云、王义树:《聚众哄抢罪的多视角分析》,载《江西公安专科学校学报》2007年第3期。 [10]高铭暄、马克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28449.html -
了解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