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刑事案件需要通过辩诉交易方式进行,著名的“李文和案”也是通过辩诉交易来解决的。二、建立中国控辩协商制度的设想我国《刑事诉讼法》确立了简易程序, 和悔罪,解决司法实践中存在的刑讯逼供与超期羁押问题,同时可以避免类似“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等与刑法理论相悖的罪名出现。2、有利于体现了刑事诉讼的民主性。首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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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财产归夫妻双方共有,由此形成的债务则应由夫妻双方以共同财产来承担。在将夫妻财产归属确定为夫妻债务性质标准的同时,尚须考虑此债务是不是因满足夫妻共同 生活本质认定的债务作出夫妻共同债务的推定,只有当有关夫妻共同生活本质的事实真伪不明,导致难以认定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时,才可据此推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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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吊销营业执照,至今股东未组织进行清算。现拓恒公司的办公经营地、帐册及财产情况不明。 原审法院认为,存亮公司与拓恒公司间签订的钢材买卖合同系双方当事人的真实 有异议,如果蒋某经营茶社的话,应该会有相应的工商登记证明,而不应由村委会来出具证明,村委会不是出具此证明的法定主体;对证据3、4的真实性有异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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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理解为个人所参与或者组织、指挥共同贪污的数额,不能只按个人实际分得的赃款数额来认定。对共同贪污犯罪中的从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共同贪污的数额确定量刑幅度 隐瞒挪用的公款去向的,应当以贪污罪定罪处罚。五、关于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一)行为人不能说明巨额财产来源合法的认定刑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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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式处理夫妻离婚时对外形成的共同债务,[34]体现了实践中似乎更倾向在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时用个人财产来清偿的做法,以维护债权人的利益。分析《司法解释二》仅在处理夫妻 可形成内部追偿。至于内部求偿的进行,依然应视财产契约有无约定而定,即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或约定不明,应按权利与义务相一致的原则,依财产契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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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解为个人所参与或者组织、指挥共同贪污的数额,不能只按个人实际分得的赃款数额来认定。对共同贪污犯罪中的从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共同贪污的数额确定量刑幅度 隐瞒挪用的公款去向的,应当以贪污罪定罪处罚。 五、关于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一)行为人不能说明巨额财产来源合法的认定 刑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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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根本转变。 有鉴于此,修正案强化了直接言词原则,以确保证人、鉴定人出庭作证为切入点来推进庭审的实质化,并保障被告人的辩护权。修正案草案第69条规定,证人证言 完全且无例外地属于控方,被告人并不承担任何证明责任。此前有学者主张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和持有型犯罪实行举证责任倒置,这是对证明责任理论的误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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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们努力创造财富,促进社会财富的增长。 法律本身虽不能直接创造财产,但是可以通过确认和保护财产来鼓励财富的创造。法律的这一功能,主要就是通过物权法来发挥 争方面的作用。过去由于我们强调三兼顾,不注重财产权归属的确定,导致产权界限不明、归属不清的现象时有发生。为此物权法中需要建立一套解决物权争议的规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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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过来限制了人们对企业财产权的认识,容易造成局限在有形财产来讨论企业财产权问题,也就是围绕着物权来讨论企业财产权。学界关于法人财产权是否包括知识产权的讨论即 关系来看,如果说过去的问题是产权关系不明晰,国家和企业在企业财产上的权利界限不明,那么,现代企业制度目标的确立,法人财产权的提出,公司制的推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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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个担保的价值,这样就不能为银行贷款提供有效地担保。在没有适合的特定的财产来提供担保时,采用财团抵押就能有效地弥补企业担保能力不足的问题,银行就能 、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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