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网首页 法律咨询 查找律师 加入收藏
全文 标题
共找到相关结果约 373 篇 如果以下信息不适合您您可以点击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路X巷驾驶无号牌轻便两轮摩托车沿道南路由西向东行驶至道口巷处向北左转原告李某甲驾驶电动自行车沿道南路由东向西行驶相撞,造成两车损坏,原告李某甲 异议和申请复核,故一审依据该事故认定书判令符某某对李某甲损失承担80%赔偿责任并无不当,符某某上诉理由不能成立,其上诉请求本院不予支持。依据《中华人民 ...
//www.110.com/panli/panli_9874916.html-了解详情
被告慎某某豫x号轿车沿市X路由东向西行驶到嵩阳路交叉口处,原告王某驾驶x型奇蕾电动车相撞,致原告王某受伤,两车损坏,该事故经登封市公安局 法律若干问题解释》第三条、第十七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解释》第八条、第十条、第十一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房 ...
//www.110.com/panli/panli_280453.html-了解详情
显示现场情况为一辆摩托车一辆电动车相撞)。之后,被告给原告留了其电话号码,并一同随被告到中国长城铝业公司总医院检查治疗。经诊断,原告伤情为左桡骨远端 、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百三十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解释》第二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 ...
//www.110.com/panli/panli_251269.html-了解详情
大货车沿丰庆路由北向南行至北环路口向东左转弯时,驾驶飞鸽牌两轮电动摩托车沿丰庆路由南向北行驶邵某某相撞,致使邵某某及两轮电动摩托车乘车人李某受伤 、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百三十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解释》第九条第一款之规定,判决如下:一、被告马某某于本判决生效 ...
//www.110.com/panli/panli_102870.html-了解详情
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解释》第二条、第十七条、第二十五条之规定,原审判决: 本案发生过程和新县公安交警大队关于事故责任认定看,被上诉人管某驾驶是无牌号二轮车上诉人停放在路旁电动车追尾相撞,其过错责任大。原审按70%和 ...
//www.110.com/panli/panli_36371901.html-了解详情
豫x号轿车沿107国道在由北向南行驶中原告郜某骑电动自行车相撞,又赵庆丰驾驶豫x号三轮摩托车发生相撞,造成伤五人、车损三辆和部分货物损坏 ,请求撤销上诉人郜某对被上诉人王某赔偿款9655.5元。张某、王某以服从原判进行了答辩。 经审理查明,二审查明事实原审认定事实相一致。 本院认为,肇事车辆 ...
//www.110.com/panli/panli_34128024.html-了解详情
豫x号牌普通二轮摩托车(后载张某甲、刘艳)由西向东行驶至济源市X镇北社蟒河桥东路段时,未靠右通行薛某骑电动车由东向西行驶时相撞 安全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三)项规定,机动车非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在事故中负同等责任,应承担60%赔偿责任。据此,本院确定被告薛某应对原告损失承担 ...
//www.110.com/panli/panli_33786781.html-了解详情
原告盛某某驾驶二轮电动车在沿光山县城司马光东路由西向东行驶至建设局门前路X路左,前方相对方向行驶吴某某驾驶豫S-x工具车相撞,致两车部分 安全条例》第四十二条第四项关于机动车非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次要责任,承担百分之四十赔偿责任”规定,应以原告自担60%,被告承担 ...
//www.110.com/panli/panli_16599270.html-了解详情
查明,2006年9月20日中午,杨某甲骑电动车行至禹州市亚细亚北门时,为闫某某搬家运送东西行至此处一辆机动三轮车相撞,致杨某甲受伤。事故发生后,闫 并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是责任赔偿人,请求二审依法改判。 上诉人闫某某上诉称,杨某甲在庭审中已认可是自己扶住三轮车上床板为避让摩托车而出交通事故, ...
//www.110.com/panli/panli_145157.html-了解详情
X路往板塘铺方向行驶至书院路口左转弯时,从书院路右转弯往二大桥方向行驶由原告李某驾驶电动车相撞,造成两车不同程度受损,李某受伤交通 ,不属于被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保险理赔范围,依法应当由被告周某乙赔偿原告该项损失。4、原告李某要求被告赔偿摩托车损失3280元及手机修理费150元, ...
//www.110.com/panli/panli_46634477.html-了解详情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