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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给付数额,应当按照父母的收入以及子女的需要,酌情予以确定。包某要求双方离婚后每月探望女儿,并无不当,法院予以准许。但探望的时间根据孩子的生活和学习 请求。原审对被上诉人名下存款处理也是合理的,因考虑到上诉人补付分居期间女儿抚养费的问题。生育补偿金是国家给妇女的专项津贴,是保障妇女生育期间生活的,上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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