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分所有。 [1]我国《物权法》之所以设立专章规定建筑物区分所有权,而并不是在所有权的一般规则或者共有部分规定建筑物区分所有权问题,这就表明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是一 所有权加以适当限制。但是,该限制以不影响到业主共同利益和其他业主的专有权为限。 [6]因为,商铺业主在购买商铺时,通常对未来有一个相对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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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内容 (一)建筑物区分所有人的专有权 1.建筑物区分所有人专有权的涵义 建筑物区分所有人的专有权,即业主的专有权,是指区分所有权人对 业主委员会成员,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筹集和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改建和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等。 [27] 2.建筑物区分所有人管理权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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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专有权在学理上被称之为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单独性灵魂[2],是三种权利中的主导性权利。此由第72条第2款规定,业主转让其建筑物专有 反之,则不得为区分所有权之客体[13]。其二是须存在专用设备,区分所有权客体之专有部分必须具有一般建筑物相同之独立机能,须具有一定之专用设备,但该设备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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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为司法解释或法院判决之参考依据。 【关键词】区分所有权;专有权;共有权;共同管理权;成员权;建筑物 【写作年份】2008年 【正文】 (四)未规定共有 22]。但应限于必要之范围内始可为之。业主委员会为维护、修缮共用部分或设置管线,必须进入或使用业主的专有部分或约定专用部分时,其理亦同。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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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的学说计有最狭义[10]、狭义[11]、广义[12]及最广义[13]等四种不同的观点[14]。但大陆学界历来则存在三种不同学说[15],兹整理如下: 1.狭义 变化,并据此作为解释新民事法律关系的基础。其次,从总体上看,建筑物区分所有的每一个业主享有相对独立的专有权,可以独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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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位、摊位等特定空间。就本案来说,被告李某等43人均为A商厦的业主,这就是说,被告取得了对特定房屋的专有权。但是,在诉讼中双方争议 :法律出版社,1995.116。 [13]熊华兴,郝晶.试论公寓化住宅所有权人的相邻关系问题[J].甘肃行政学院学报,2005,(4)。 [14][德]拉伦茨.法学方法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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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房屋、车位、摊位等特定空间。就本案来说,被告李某等43人均为A商厦的业主,这就是说,被告取得了对特定房屋的专有权。但是,在诉讼中双方争议 》并没有对其作出规定。问题在于,这是否可以认定为法律漏洞,进而需要通过比较法的借鉴进行创造性地漏洞填补(即创造性补充)?我认为,不应认定为法律漏洞,理由在于:其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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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和国物权法》(以下简称为《物权法》)及多数说,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由专有权、共有权和共同管理权构成,共有权的客体即为共有部分。该共有部分的范围 认为,用于国防,固然重要,必须绝对保障其功能,不过,这并非防空洞归国家所有不可的理由。只要防空洞优先并必须保障为国防所需要,防空洞归私人所有也未尝不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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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权后,开发商对于尚未销售的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才构成了区分所有建筑物中的业主。 2.业主必须对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是专有权,是占主导地位的 就是T1事实上与T2并非同一事例,但出于某种目的,对T2赋予与T1相同的法律效果。参见 [德]卡尔?拉伦兹:《法学方法论》,商务印书馆20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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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开发商对于尚未销售的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才构成了区分所有建筑物中的业主。 2.业主必须对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是专有权,是占主导地位 就是T1 事实上与T2 并非同一事例,但出于某种目的,对T2 赋予与T1 相同的法律效果。参见[德]卡尔拉伦兹:《法学方法论》,商务印书馆2005 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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