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定了物权请求权制度(第34~36条)。在物权法分则中,关于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共有、所有权取得的特别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地役权、抵押权、质权、留置权、占有等 存在重大争议,颇难取舍。综合考量物权的性质、特点,某种权利设置的必要性、可行性及其与其他相关物权制度的关系和立法上处理的便宜,立法机关在草案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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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的社会物质生产关系过程中形成的利益关系内化为明确的权利义务规则。如果没有正当化、规范化,人与自然的关系这种利益关系常常会处于一种冲突状态。当一个社会 的直接作用);人与自然的间接作用关系,如环境资源法间接调整的人工建筑物与自然环境的关系;人与自然的隐性关系,包括因污染物积累、复合和偶然性、不确定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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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役权与相邻权的关系非常密切,二者很容易相混淆,可以通过比较分析来加以区别。所谓地役权,是指为使用自己土地的方便与利益而使用他人土地的权利,是一种为 关系既适用于土地相邻,也适用于房屋等建筑物相邻,但一般认为在相邻的两块权属不同的土地上才会发生相邻关系,而地役权只发生在土地所有人或使用人之间,所反映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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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现在: 第一,水权客体具有特殊性。首先,传统用益物权的客体限于不动产,即土地及建筑物。而水资源作为水权的客体是存在于河流、湖泊、池塘、地下径流、地下土壤之中 上为新型的用益物权,与用益物权是包含而非并列的关系。因此,这种专设一章的方式必然造成物权内部这些权利间关系位阶上的混乱。 根据前面对水权性质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4019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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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现在: 第一,水权客体具有特殊性。首先,传统用益物权的客体限于不动产,即土地及建筑物。而水资源作为水权的客体是存在于河流、湖泊、池塘、地下径流、地下土壤之中 上为新型的用益物权,与用益物权是包含而非并列的关系。因此,这种专设一章的方式必然造成物权内部这些权利间关系位阶上的混乱。 根据前面对水权性质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4019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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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现在: 第一,水权客体具有特殊性。首先,传统用益物权的客体限于不动产,即土地及建筑物。而水资源作为水权的客体是存在于河流、湖泊、池塘、地下径流、地下土壤之中 上为新型的用益物权,与用益物权是包含而非并列的关系。因此,这种专设一章的方式必然造成物权内部这些权利间关系位阶上的混乱。 根据前面对水权性质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0670.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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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内部,谁是法人代表,应否交出寺院建筑物,如果裁判权不介入的话,最终可能取决于实力的较量,矛盾是无法获得妥当解决的。因此,该学说主张,有关宗教教义的 法院之后,如何提高案件审理水平,合理认定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因此,两者之间是质与量的关系,如果进入诉讼的通道被堵死的话,其他问题都无从谈起。就此而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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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侵权责任法与债法分离的根据是权利、义务和责任相互关系的法学原理。从权利、义务和责任三者的关系看 ,权利是目的 ,义务是 的其他人 (雇主、监护人等 ),理论上称为 对他人侵权的责任 。在另一些情况下是因为饲养的动物、建筑物或者物件造成的侵害,对此在学理上称准侵权行为 。随着工业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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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兴起,公民根据宪法和法律争取和维护个人权利的热情空前高涨,司法领域出现了众多围绕新兴权利的案件。[①]与新兴权利诞生伊始所特有的眼球效应有关,此类案件的 的适用可以发现,情况判决为我们处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关系提供了良好的视角,一方面被诉行政行为的违法性通过确认违法判决得以彰显,达致了案件审理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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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出现更凸现了这些问题。不管网络如何发展,人始终是法律的主体,法律都要调整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互联网只是一种新形式,只需对现有法律进行调整,无需 对非 法侵入行为以非法侵入住宅论,因为网络世界所营造的虚拟空间其作用与功能实际 上并不逊于现实情境之土地与建筑物,计算机系统所有人及有权使用者应有权决定何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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