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的可替代性 善意取得制度通常仅指动产的善意取得,但不动产的公信力和动产的善意取得都是基于物权的公信力原则,两者的理论基础相同,而我国台湾地区民法物权编 法律行为的成立生效要件,就确定地发生效力。但要发生物权变动的效力,除了要求存在有效的合同,标的物现存、特定且独立外,还要求标的物登记或交付时处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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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应当尽可能一致。 实际上,假如没有物权效力优先的规则,即使当事人占有了动产,取得了物权,也会被剥夺;对于不动产,即使已经进行了不动产物权登记,也会被责令注销 债权的一个典型例证,就发生在借用合同场合,但报告非得把它解释为债权的相对性和物权的绝对性所决定的。如同上文所述,报告可以这样解释,但人们也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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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人意思或行为的介入,就可以实现起权利内容。从另一角度来看,即表现为物权的对世效力和排他效力。正因为物权是一种对世权,要想发挥它的排他、优先效力 物权变动的公示方法,但非物权变动的根据;而依德国的形式主义,动产的交付或者不动产的登记,不仅是物权变动的公示方法,而且是物权变动的根据。而德国民法中,物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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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权利义务关系,而不限于债之关系。这种广义的合同概念为物权合同的解释适用留下了空间,至少《合同法》并不排除物权合同。[6]事实上,《合同法》中已经对诸如债权让 第三人更无辜。 对于不动产的抵押而言,因抵押权的设立需要经过公示,一项经过公示的抵押权,其效力是对世的,任何人都不能以不知和善意来进行对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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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错为要件,这同样是把同一个对他人之物的侵害,分别适用不同的归责原则处理[2]的观点,对归责原则和物权效力存在着误解。 首先,物上请求权与侵权责任 up的情况会变得很严重。所以,原则上不动产的财产权不会轻易动用金钱赔偿的机制。[15] (七)主张把停止侵害、排除妨碍、妨害预防、返还财产作为侵权责任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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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行为之成立,以上述之目的为要素者(即不得与其原因分离,亦即法律行为之效力,受其原因所左右),则为只要因行为;否则谓之不要因行为。[14]之所以 原则,一般认为,此种表现方式就是不动产的登记和动产的交付。按照形式主义原则,当事人在设立、移转、变更或消灭物权时,如在提交不动产登记申请时,或者在移转动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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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推定的信赖,也即对于物权公示的公信力的信赖,在这一点上,动产与不动产的公示所具有的公信力并无区别。 在我国的现实中,动产占有人并非处分权人 。 (3)所有权人成为无处分权人。这主要发生在所有权受到国家权力机关的限制或具有物权效力的限制情形,例如所有人的财产被查封、扣押后,所有人就其财产所为处分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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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揽、保管、委托等合同关系占有的他人财产,作为补救,法律允许财产的权利人行使取回权[①]。取回权具有优先效力、排他效力和追及效力。物权中的优先效力,是相对债权而言的 。我国民法专家梁慧星教授在其主编的《中国物权法草案建议稿》第一百六十八条提出:动产因附合而成为他不动产的重要成分,且不能分离或分离不符合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77315.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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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揽、保管、委托等合同关系占有的他人财产,作为补救,法律允许财产的权利人行使取回权[①]。取回权具有优先效力、排他效力和追及效力。物权中的优先效力,是相对债权而言的 。我国民法专家梁慧星教授在其主编的《中国物权法草案建议稿》第一百六十八条提出:动产因附合而成为他不动产的重要成分,且不能分离或分离不符合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7694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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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如能完善相关手续,还可以转化为合法建筑。上述种种违法建筑,作为人类创造的现实财富,客观上并不会因为其先天违法性而被闲置,相反,他们已经并且还将 受人得依买卖合同而占有违法建筑,并可以为使用和收益。 违法建筑买卖的物权效力,取决于建筑人出卖建筑物的处分行为的效力。根据物权法原理,不动产买卖若要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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