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问题基本上是采折衷主义立法例。如《担保法》第41条规定,当以合同设定抵押权时,“抵押合同从登记之日起生效”,又如第64条第2款规定“质押合同 大都设立登记制度,且遵循“第三人不能以不知登记,而提出善意抗辩”的原则,善意取得制度不适用于不动产。那么如果不承认“物权行为”理论,容易导致法律保护在不动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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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法人所有。当然法律也应当给予第三人主张其权利的机会,如第三人对某物享有抵押权或所有权,应提供相应的证据,请求法院认定。 总之,动产占有的公信力规则 有不同的认识。有人持否定态度,认为不动产的移转,须有登记过户制度,其为公示方法,权利归属,十分明显,不必以善意取得而对交易安全加以特殊保护。[14]本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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均以物为限。对不需要占有物便可行使权利的财产权,仅可成立准占有(如地役权、抵押权和知识产权等)。占有的客体以有体物为限。物分为动产和不动产。 先占原则,对无主动产由最先占有者取得其所有权,对无主不动产由国家取得或农村集体取得。 2.关于善意取得制度。作为对善意占有的保护,善意取得制度有其积极的一方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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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较,物权法是上位法;尽管物权法与海商法、民用航空法都规定有船舶、航空器抵押权,但后两者为特别法。单就担保法及其司法解释与物权法第四编比较而言, 、以及第一百零六条规定的动产和不动产的善意取得制度,体现出对交易安全的保障。 笔者认为,尽管区分原则的规定带有比较浓厚的实用主义色彩,但仍不失为我国物权法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7652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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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法人所有。当然法律也应当给予第三人主张其权利的机会,如第三人对某物享有抵押权或所有权,应提供相应的证据,请求法院认定。 总之,动产占有的公信力规则 有不同的认识。有人持否定态度,认为不动产的移转,须有登记过户制度,其为公示方法,权利归属,十分明显,不必以善意取得而对交易安全加以特殊保护。[14]本文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095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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均以物为限。对不需要占有物便可行使权利的财产权,仅可成立准占有(如地役权、抵押权和知识产权等)。占有的客体以有体物为限。物分为动产和不动产。 先占原则,对无主动产由最先占有者取得其所有权,对无主不动产由国家取得或农村集体取得。 2.关于善意取得制度。作为对善意占有的保护,善意取得制度有其积极的一方面。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077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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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的规定,信赖作为权力外观的不动产登记,善意取得房屋所有权的,可以认定房屋买卖合同有效;买受人不符合《物权法》第106条规定的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其他共有人主张 的,应予支持,但买受人代为清偿债务消灭抵押权的除外。 (3)房屋抵押权存续期间,出卖人(抵押人)将设定有抵押权同意转让给买受人,买受人在签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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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占有物上行使的权利,推定为适法的权利。各国的善意取得制度也是承认动产占有公信力的著例;就不动产登记的公信力言,各国虽立法态度不一致,但为保护善意第三 物权法体系,承认其效力。在我国台湾实务上,即对最高额抵押的从属性从宽解释为仍然属于台湾民法典中所规定的抵押权的一种,而承认其合法性。 笔者有疑义的是: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4220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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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占有物上行使的权利,推定为适法的权利。各国的善意取得制度也是承认动产占有公信力的著例;就不动产登记的公信力言,各国虽立法态度不一致,但为保护善意第三 物权法体系,承认其效力。在我国台湾实务上,即对最高额抵押的从属性从宽解释为仍然属于台湾民法典中所规定的抵押权的一种,而承认其合法性。 笔者有疑义的是: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120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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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制度,丙就不知道甲己经将房屋抵押给乙,在没有登记情况下,乙仍然享有抵押权,并可以优先能够为第三人知晓,一方面能够有效地保护第三人。使其不至于因设定 原则,在具体制度上体现为物权变动立法模式之选择;公信原则在具体制度上,则体现为物权的善意取得原则。公示与公信具有节省交易成木、维护交易安全的功能。二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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