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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集团彭水分公司签订了电力大厦楼X—X号房屋买卖协议,魏某顺已缴购房款x元,并约定乙方(魏某顺)所购得房屋产权属甲(重庆乌江电力集团彭水分公司)乙双方共有 增判共同债务x元由双方各清偿x元。主要事实和理由:一、原判对共同财产认定无误,现按揭房已增值,对方分得财产价值远高于自己所得财产,因其无过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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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集团彭水分公司签订了电力大厦楼X—X号房屋买卖协议,魏某顺已缴购房款x元,并约定乙方(魏某顺)所购得房屋产权属甲(重庆乌江电力集团彭水分公司)乙双方共有 增判共同债务x元由双方各清偿x元。主要事实和理由:一、原判对共同财产认定无误,现按揭房已增值,对方分得财产价值远高于自己所得财产,因其无过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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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给被告后被告已抵帐或出售给案外人,但原告未与案外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办理相关手续,不能视为该六套房屋已冲抵了被告工程款,因此该诉讼请求本院不予 法院判决第二项至第十九项没有诉讼请求依据,属于无权判决。4、一审判决第二十项事实认定错误,判决错误。5、一审判决第二十一项交付“竣工验收所需完整竣工档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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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由军地双方合作经营15年。在此期间所建房屋不得出售、转让;需对外租赁,其房屋使用权不得超过合作年限,合作期满,所有房产等固定资产全部无偿归军队 要认定该案侵权事实成立,就必须涉及本案合同效力认定和处理问题,也就涉及到《合同法》适用问题。原审判决适用法律正确,应予维持。 本院对原审法院查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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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给被告后被告已抵帐或出售给案外人,但原告未与案外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办理相关手续,不能视为该六套房屋已冲抵了被告工程款,因此该诉讼请求本院不予 法院判决第二项至第十九项没有诉讼请求依据,属于无权判决。4、一审判决第二十项事实认定错误,判决错误。5、一审判决第二十一项交付“竣工验收所需完整竣工档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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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第六水泥厂买卖合同货款纠纷一案,铜山县人民法院于2003年4月15日作出(2003)铜经初字第X号民事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王某甲、 徐州市第六水泥厂,将该厂注册登记为徐州第六水泥厂。对徐州市第六水泥厂被出售债务,曹某某和张庄村委会约定“徐州市第六水泥厂遗漏债务均由张庄村负责”,该约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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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买房》一书中适用合同示范文本是建设部于2000年9月颁布《商品房买卖合同》。《实用手册》适用合同示范文本是北京市建委、市工商局 ,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本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审判长刘海旗 代理审判员佟姝 代理审判员周云川 二〇〇八年四月十六日 书记员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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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无关。2、原告诉称是赵某甲、赵某乙承包不成立。两份买卖合同证明是贵臣公司已经将房屋出售给赵某甲,贵臣公司承诺担保书将已经出售两处 该组证据证明目的不能成立。对裁定书真实性无异议。 综合以上证据及当事人庭审陈述,本院认定事实如下: 2006年,贵臣公司开发位于鹿邑县真源大道与仙台路交汇处龙源圣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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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承包不成立。两份买卖合同证明是贵臣公司已经将出售给赵某甲,贵臣公司承诺担保书将已经出售两处房屋作为担保,不能成立。民事裁定书证明X号 证据证明目的不能成立。对裁定书真实性无异议。 综合以上证据及当事人庭审陈述,本院认定事实如下: 2006年,贵臣公司开发位于鹿邑县真源大道与仙台路交汇处龙源圣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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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丙订立抵押借款协议未办理抵押登记,抵押行为效力待定,后双方又订立门面房转让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属有效买卖合同。陈某某因已放弃优先购买权,且陈某某 在法定期限内通知陈某某。侵犯了陈某某优先购买权,应认定买卖一律无效。五、陈某某对其承租房屋享有法定优先购买权,应判决土产公司或张某丁以同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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